招标
鹤山包装废弃物(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新厂房工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4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姐13822430239
标书截止时间2016/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6
公告正文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中南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包装废弃物(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新厂房工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数量:工艺设备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需求)。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设备投资约446万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采购货物、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如为非生产厂家投标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主要产品包括动力柜、电缆、桥架、电动葫芦、过滤水箱、变频压缩机、循环水箱、涡轮流量计、隔膜压力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1124日至201611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2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12168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1216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中南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鹤山新材料产业基地创荣30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386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95号科汇园A213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13822430239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一楼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78

201611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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