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龙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公共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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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鄞州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08日 10:47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28866805 | ||
项目联系电话 | 28866805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石先生,0574—874191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8225207 |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龙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公共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08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龙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公共服务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云龙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鄞州区棚改项目统贷融资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熟悉鄞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和鄞州区拆迁补偿政策,具有房屋拆迁管理经验和安置房协调分配经验,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
五、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
(一)论证意见
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鄞州区国有企业,是鄞州区棚改项目统贷融资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熟悉鄞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和鄞州区拆迁补偿政策,具有房屋拆迁管理经验和安置房协调分配经验。
综上所述,论证小组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云龙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公共服务项目的供应商。
(二)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王海冰 任职单位:鄞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胡其伟 任职单位:鄞州区建筑设计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陈 岗 任职单位: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08日至2017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
联系人及电话:石先生,0574—87419185
监管部门:鄞州区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联系人及电话:2886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