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夏同心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宁夏同心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4]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640324-04-01-226453),项目业主为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除同心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标准化厂房两栋, 总建筑面积8548.4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同心县新区清水街西侧。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含冬歇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施工标段:新建标准化厂房两栋, 总建筑面积8548.4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 备全国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08日17时 00分至2024年8月15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吴忠市同心县 | 地址: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3 |
邮编:751300 | 邮编:751100 |
联系人:王莉莎 | 联系人:杜亚宁 |
电 话:0953-3960712 | 电话:15595335558 |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