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漳州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检测项目(2022年-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委托,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00]HSE[GK]2022004、漳州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检测项目(2022年-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州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检测项目(2022年-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22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0]HSE[GK]2022004
项目名称:漳州市市区道路地下空洞检测项目(2022年-2024年)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68802.8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972610.9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972610.91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项) | 否 | 为了发现城市道路隐伏的地下空洞和其他安全隐患,提前预警,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现利用雷达检测技术对采购人业务范围内的市政道路进行道路空洞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历年来发生过塌陷、经二次开挖埋设管道、顶管施工,雨水污水管线周边的道路等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基础空洞、脱空等病害的路段进行钻孔验证,经过验证确定基础空洞或脱空的位置、大小及埋深,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建议并提供后续技术服务。通过道路雷达探测,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由于道路基础空洞或脱空等原因造成的道路塌陷灾害,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到提早检测、预防、治理。 | 2972610.9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2478319.8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478319.83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项) | 否 | 为了发现城市道路隐伏的地下空洞和其他安全隐患,提前预警,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现利用雷达检测技术对采购人业务范围内的市政道路进行道路空洞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历年来发生过塌陷、经二次开挖埋设管道、顶管施工,雨水污水管线周边的道路等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基础空洞、脱空等病害的路段进行钻孔验证,经过验证确定基础空洞或脱空的位置、大小及埋深,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建议并提供后续技术服务。通过道路雷达探测,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由于道路基础空洞或脱空等原因造成的道路塌陷灾害,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到提早检测、预防、治理。 | 2478319.83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2217872.0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217872.06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项) | 否 | 为了发现城市道路隐伏的地下空洞和其他安全隐患,提前预警,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现利用雷达检测技术对采购人业务范围内的市政道路进行道路空洞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历年来发生过塌陷、经二次开挖埋设管道、顶管施工,雨水污水管线周边的道路等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基础空洞、脱空等病害的路段进行钻孔验证,经过验证确定基础空洞或脱空的位置、大小及埋深,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建议并提供后续技术服务。通过道路雷达探测,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由于道路基础空洞或脱空等原因造成的道路塌陷灾害,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到提早检测、预防、治理。 | 2217872.0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2)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为无效报价。(7)-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01 10:40至2022-08-1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22 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5-33号
联系方式:0596-6098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5幢1单元403室、404室
联系方式:0596-2112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 话:0596-211232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