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积 5300 ㎡(共 1 层),主体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大跨区域(超 12 米跨区域)拟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梁;并同步完善各项公用工程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室外工程等。
注:具体数据以项目设计为准。
工程估算:
(1)黄村中心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 15229.8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2546.1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58.46 万元,预备费 725.23 万元。(2)广东射击馆改扩建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 14512.0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1948.2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72.74 万元,预备费 691.05 万元。最终 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建设规模及费用为准。
设计限额:本招标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第 10 条。
2.4 计划工期:
2.4.1 计划工期:
2.4.1.1 勘察工期:
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编写勘察纲要并通过第三方单位审查;勘察纲 要审查通过后 5 日历天内入进场勘察施工;勘察施工 15 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施 工;勘察施工完成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审;出报告 10 日 历天内通过第三方单位审查。
2.4.1.2 设计工期:
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设 计方案完成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 15 日历天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报告,取 得审查报告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并取得消防设计审查批复。
2.4.1.3 施工工期:
(1)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黄村中心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18 个月;(2)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射击馆改扩建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18 个月。
2.5 招标范围
2.5.1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 / 23
2.5.2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 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 理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2.1 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工作、配合 开展地下管线探测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 各阶段的勘察要求。负责土壤氡浓度检测并提供符合审查要求的检测报告。按相 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 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后续需要根据招标人需求配合施工图设计、施 工等各阶段的勘察工作要求。
2.5.2.1.1 勘察要求
勘察工作需按《地质勘查工作指引》开展,钻孔作业需进行全过程以及对重 点和关键环节进行录像,其中包含开孔、终孔、退场时的录像。首先开孔时对钻 孔位置进行录像,保证钻孔的位置准确,并在钻进过程中对原位试验进行录像;其次终孔时在提钻杆之前开始录像,直至钻杆完全提出,清晰反映钻孔的深度;最后对整个场地的钻孔分布和钻孔的岩芯进行走访录像,确保钻孔数量与岩芯数 量匹配;对钻探过程中的异常及突发事件须进行过程录像;通过以上重点过程的 录像从而保证每一个钻孔的真实性和孔深的准确性。具体要求如下:
① 时限要求:从第一杆下杆至终杆后全部岩样及标识、保护和摆放妥当止; ② 影像需在同一个屏幕内包含的内容:I、展示坐标和桩号。II、清晰的钻 机、取土样和原位测试等作业过程;清晰的测量和读数过程。III、清晰的岩样 卸载过程。IV、清晰的岩样胶膜保护和装盒排序、标记等过程。
③ 视频画面分辨率不低于 720P、录像设备安装高度不低于钻机支座水平面 的 1.5 米。
④ 按孔位顺序整理归档。
⑤ 应保障录像设备电源的连续性,确保录像的完整性。不接受任何原因的 录像缺漏,否则将视为不合格视频。
⑥ 必须确保一台钻机对应配备一台录像设备。
⑦ 视频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录制,视频不符合要求或进行任何形式处理
3 / 23
修改的,一经发现将视为该点位虚假作业,勘察单位应立即重新组织勘察和录像,直至符合要求,发包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2.5.2.2 设计部分:
2.5.2.2.1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初步设计及概算、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施工 图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 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 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
2.5.2.2.2 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总平面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 通组织、景观绿化、场地分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2)代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对原场地的地形、标 高的测量工作;负责项目报建阶段的场地放线测工作;
(3)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指引要求,负责设计、设备选型、编制项目概算。编制概算所对应的设计图纸须达到施工图深度,且主体结构图纸 需满足工程量算量深度;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精装修、消防、水电煤气等的深化设计;
(5)对设备选型及推荐品牌参考清单,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就本项 目拟采用的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等的选型于初步设计开始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 见,但不涉及专用设备;
(6)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满足 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和招标人的编制要求,并全过程对概算评审论证的工作进行配 合;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 初步设计中的工程量、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和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广东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
(7)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概算 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
4 / 23
(8)按用户需求提交项目设计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等; (9)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应保证按规划及建 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如供水、排水、供电);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同 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 设计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设计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 审核专用章或公章;
(10)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 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 图设计阶段,不含行政审批时间);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不含行 政审批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11)施工图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的需求;
(12)负责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变更或深化设计的报批报建工 作;
(13)在方案、初步、施工图阶段均需编制限额设计指标,并按审批后的限 额设计指标,实施限额设计。包括超限后的设计修改或设计调整工作; (14)负责编制竣工图,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 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
(15)重要提示和风险提示:
1)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方案需体现限额设计的理念,限额设计数为招标人公 布的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方案设计完成后须由招标人确认方可启动初步设计及后续工作; 3)项目深化设计要求:需提供整体装修效果、外立面、主要功能区等核心区 域设计效果图,施工需要的各项深化设计;
4)施工图审查按广东省或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2.5.2.2.3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5.2.3 采购及施工部分:
(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
5 / 23
纸为准;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工程保修 并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需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预算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 关资料为准;
(3)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工程结算的审 核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粤财建〔2017〕120 号)的规定);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 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 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5)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 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专 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根据勘察设计结果实施地下工程;
(8)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注:招标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
(9)负责将项目有关数据接入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智慧工地指挥中心,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范围。严格遵守《广东省代建局施工单位智慧工地设备技术 要求文档》(详见合同附件)的规定;
(10)办理绿色建筑二星认证的所有工作。
2.5.2.4 综合协调管理部分:
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 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
2.5.2.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 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6 / 23
(2)施工要求: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 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3)安全文明目标:
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省级 及项目所有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4)绿色建筑建设目标:二星
2.6 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 位)、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 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 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 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具体筹措方案以相关批复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 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的规定,香港企业满足参加勘察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需满足本项目勘察资格要求的。
3.1.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 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 书。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 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7 / 23
〔2020〕1 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 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 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 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 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 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 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 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的要求设置。
8 / 23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 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 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 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 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 任务的施工方(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 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3.3 拟派两名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 合体牵头方提供)要求:
项目开工时计划分开独立报建,因此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将分别担任对应的工 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1)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黄村中心综 合训练馆新建工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2)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 广东射击馆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时,应对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 馆黄村中心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登记并锁定。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 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投标人承诺中 标后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射击馆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上述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并在 报建时由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补充加锁。
9 / 23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包括延 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 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 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 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 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 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 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本招标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 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适用于国内申请人)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 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2)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拟担任本工 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两名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有在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0 / 23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时,应对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 馆黄村中心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拟派专职安全员进 行登记。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射击馆改扩建工程勘 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 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 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 息 录 入 指 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 8074009.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 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 8077285.html)。
(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 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11 / 2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 2023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本项目截止时同时开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 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 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 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备用)的规定时间为: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 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第 开标室。(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备用)需按 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 u 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 否可以读取)。
5.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 23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 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 作指引。
12 / 2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网 址 :http://www.gzggzy.cn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36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奥园大厦 11 楼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江工
联系电话:020-86588991-863、13570454582、18688881831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 5 号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三楼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 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2080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奥园大厦 11 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 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13 / 23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 年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 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9.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 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 法重新招标。
(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 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 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兼任 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 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 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 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
14 / 23
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 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 标人。
10.投标限价
10.1 最高投标限价为 25293.47 万元,其中:(1)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 黄村中心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 万元(综合单价最高投 标限价为 150 元/米包干);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71.51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 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2546.16 万元;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9.72 万元。(2)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射击馆改扩建工程,勘察费最高 投标限价为 7.5 万元(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 元/米包干);设计费最高投 标限价为 355.84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1948.27 万元;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8.47 万元。最终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建 设规模及费用为准。
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 元/米包干,暂定勘察总量为 900 米,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10.2 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勘察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审定补充协议额总价包 干,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最终结算根据省财政厅《关 于规范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基本建设工程结(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粤财建<2017>120 号)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 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工程勘察 费按中标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不得超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的 150%,超出部分不再另行计量。施工图预算审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经审定的设计 费补充协议额=概算批复的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
10.3 设计投标经济补偿: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按 10.3.1 方式执行
15 / 23
10.3.1 第十五届全运会省属场馆黄村中心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第十五届 全运会省属场馆广东射击馆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投标经济补偿 36 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第 4 名 第 5 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 (万元) 10 8 8 5 5

(1)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5 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 支付给中标人。
(2)并列排名的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按一个名次计,后续名次空缺,例:如果第 2 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 4 名,如果第 2 名出现三个投标人并列,则下一名次的投标人排名第 5,依次类推。
(3)并列排名的补偿原则:如出现并列名次的,该排名补偿费总额=出现排 名并列名次的补偿金额+空缺名次的补偿金额,则 n 个并列排名投标人的各个补 偿金额=该排名补偿费总额/n。例:第 2 名出现两个投标人并列,则第 2 名的补 偿 费 总 额 为 80000+80000=160000 元 , 两 个 投 标 人 的 各 个 补 偿 金 额 为 160000/2=80000 元。
(4)如第 5 名出现并列排名,则该排名补偿费总额为 50000 元,n 个并列 排名第 5 名的投标人的各个补偿金额=50000/n。
10.3.2 投标经济补偿费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评审排序,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申请投标补偿费,并对 1-5 名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对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该部分投标经济补偿费 支付给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 成果内容。
10.4 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 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施 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项目所在地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 16 / 23
理的文件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必须预留不少于分部分项工程费 的 / %(0%~10%)的费用作为暂列金额,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 构(造价咨询单位)评审,招标人结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图预算 总价,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总价按施工费中标下浮率(下浮率为施工费中标价相 对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中标 价)/ (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合同价(含暂列金额)。本项目施工费用实行施工图及其预算总价包干,预算总价包干即为施工图预算总 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施工费 中标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 除外)。对于法律法规变化、招标人(即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提前竣工,增加的价款可以从暂列金额中支出,超出暂列金额部分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最终 结算价不得超出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
10.5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 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10.6 中标单位设计施工需遵循体育赛事相关规范要求,遵循第十五届全运 会大赛组委会出台的相关比赛要求,并根据使用单位的需求及时调整设计。
11.风险提示
本项目暂以上报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工程概况、工程费用及控制价作 为招标文件编制依据,最终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建设规模及费用为准。因行政 审批手续导致工程规模、批复金额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互不追究违 约责任。
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月 日
17 / 23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
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8 / 23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
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
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
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
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
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
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
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就本工
程的两个项目分别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
负责人或在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本工程的两个项目
分别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均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
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
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
19 / 23
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
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
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
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
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
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
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
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
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
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
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20 / 23
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
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
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
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
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投标人,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牵头方盖章即可。法定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
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单位签字。
2.项目负责人签字: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21 / 23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工作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 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 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 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 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 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 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 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 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等工作,具体 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2 / 23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
23 / 2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