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设计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10001350196spqr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栋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610001350196spqr
标段名称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设计标段编号E610001350196spqretu001
合同甲方陕西医药控股集团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设计合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8日
合同价款6494300.00元合同期限1
其他信息 
建设工程(专业)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     
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天茂大道南段   
设计证书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发 包 人:陕西医药控股集团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设 计 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3年 3 月 28 日           
 
发包人:陕西医药控股集团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设计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 设计,工程地点为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天茂大道南段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市场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生物制品附录修订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1047-2014)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 50457-2019)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GB 51073-2014)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 50447-2008)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标准)                  
2.4国家及地方其他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
2.5 WHO疫苗预认证标准;
2.6发包方提供的工艺技术资料。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将本合同作为发包人和设计人权利和义务的根本性条款;
3.2合同书;
3.3中标函(文件);
3.4发包人要求或委托书;
3.5发包人招标文件;
3.6设计人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具体面积见第七条),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合同范围:报规划方案设计、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GMP装修设计、消防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设专项设计、室外工程设计。
设计内容:设计内容涵盖项目设计范围内各单体建筑的总体、总图、工艺、工艺管道、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调净化、给排水、动力、电气、自动控制(BMS系统、EMS系统)、通信信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生产监控系统)、消防、环保设施等的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含室外道路、室外管网、一般景观等);编制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
设计深度: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时间

1

项目用地红线图

1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2

项目用地地形图

1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3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

1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4

市政相关资料(供水、供电、天然气、供热、通信、雨水、污水等)

1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5

项目立项相关资料

1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6

用户需求(URS),项目生产工艺详细资料

1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7

地质勘察报告

1

地勘任务书发出后40个日历日
8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

施工图出图之前
9

安全设施预评价报告、职业卫生设施预评价报告
1

施工图出图之前
10

节能评估报告
1

施工图出图之前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设计文件份数及交付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时间

1

报规划方案设计
5

合同生效后30天

2

工艺方案设计
5

收到URS后60天

3

地勘任务书
2

总平面布置图确认后10天

4

土建及一般机电施工图设计、消防设施设计及海绵城市专项、绿色建设专项设计
10

收到地勘报告后60天,满足第三方审图及土建施工需要,提交设计文件10套蓝图

5

GMP装修施工图设计
10

土建及一般机电施工图设计完成后60天,满足机电安装施工需要,提交设计文件10套蓝图

6

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
10

GMP装修设计完成后30天,提交设计文件10套蓝图

7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卫设施设计专篇
8

GMP装修设计完成后30天,提交纸质版文件各8套

 
6.2所有设计文件均送达发包人指定地点:西安市空港新城。
第七条  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设计费计算
设计阶段划分为:报规划方案设计、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GMP装修设计、室外工程设计、设计专篇编制。各阶段不同类型建筑分别报价如下:
一、报规划方案设计
序号
设计内容
总规划面积
设计费
备  注
(㎡)
(万元)
1
规划方案
89553
30.00
鸟瞰图、透视图、报规方案需要的各项分析图
2
建筑单体
147865.2
各建筑单体平立剖面设计、单体效果图设计
小  计

 
30.00

 

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
建筑编号
建筑名称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层数
实际建筑
设计费计算
小  计
备  注
(㎡)
面积(㎡)
单价(元/㎡)
(万元)

一期工程
 
 
 
 
A1
生物医药检测车间
1948.2
5
9345.28
28
26.17
 
A2
生物医药中试车间
2339.2
4
9324.61
28
26.11
 
A3
综合楼
2274.58
7
12225.86
28
34.23
一次性设计完成
A4
门卫
104.28
1
97.14
28
0.27
一次性设计完成
B1
生产车间一
4388.64
3
13602.24
28
38.09
 
B2
生产车间二
4388.64
-1/3
14929.84
28
41.80
 
B3
仓储中心
5102.24
3
15882.52
28
44.47
 
B4
生产车间三
2643.84
1/2
3655.68
28
10.24
 
C1
实验动物房
2034.24
3
6287.53
28
17.61
 
C2
污水处理站
632.46
1
632.46
28
1.77
污水处理站需由专业厂家做污水处理工艺设计,设计院配合完成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
C3
化学品库
428.28
1
428.28
28
1.20
一次性设计完成
一期总计
26284.6

 
86411.44

 
241.95
 

二期工程

 

 
 
 
D1
生产车间四
3798.64
3
11774.96

 
 
本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
D2
生产车间五
3798.64
3
11761.52

 
 
本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
D3
生产车间六
3798.64
3
11761.52

 
 
本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
D4
生产车间七
3798.64
3
11761.52

 
 
本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
D5
地下车库

 
-1
14394.24

 
 
本次施工图设计不包含
二期总计
15194.56
 
61453.76

 
 
 
 
室外工程
 
 

 

 
30.00 
 
合  计
41479.16
 
147865.2
 
271.95
 

三、GMP装修设计
建筑编号
建筑名称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层数
实际建筑
设计费计算
小  计
备注
(㎡)
面积(㎡)
单价(元/㎡)
(万元)

一期工程
 
 
 
 
A1
生物医药检测车间
1948.2
5
3620.4
90
32.58
四层、五层QC
A2
生物医药中试车间
2339.2
4
4394.82
90
39.55
三层、四层中试车间
B1
生产车间一
4388.64
3
13602.24
90
122.42
流感、狂犬车间及制剂车间
B2
生产车间二
4388.64
-1/3
4388.64
50
21.94
一层动力中心及洗衣中心
B3
仓储中心
5102.24
3
15882.52
40
63.53
一层为2-8℃冷库,二层为包装区、集中称量区;三层为原辅料、包材常温库
B4
生产车间三
2643.84
1/2
652.8
50
3.26
锅炉房
C1
实验动物房
2034.24
3
4030.17
60
24.18
二层、三层

 
 
22845
 
46571.59

 
307.48
 

四、设计专篇设计
序号
专篇名称
编制费
(万元)
备  注
1
消防设施设计专篇
4

 
2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
15
含过审
3
绿色建筑专项设计
10

 
4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6

 
5
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
5

 
合  计
40

 

项目设计费总计:¥649.43万元,上述价格包含税金。
注:
1、各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按最终的规划设计确定;
2、设计阶段:报规划方案设计、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GMP装修设计、室外工程设计、
设计专篇编制;
3、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2016版;
4、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范围:包括总图、建筑、结构、暖通(消防)、给排水、电气、
通信信息、消防专篇、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
5、GMP装修设计范围:包括总图、工艺、工艺管道、建筑装修、采暖通风空调净化、
给排水、动力、电气、自控、通信信息、消防、环境保护等设计;
6、室外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室外管线、室外道路、一般景观设计;污水处理站规划设
计;事故池设计;
7、污水处理站需由专业厂家做二次设计,设计院配合完成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
8、办公室内精装修设计、玻璃幕墙二次设计需由专业厂家或专业公司完成。

 
第八条 费用
8.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总计为¥6,494,3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玖万肆仟叁佰元整),上述价格包含税金。设计费计算依据为本项目乙方投标文件之报价文件,设计费计算见附件。
8.2上述费用为包干设计费,若无特殊原因,不作调整。如果项目设计内容和规模有较大变动,双方另行协商费用,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支付方式
9.1本合同通过招投标程序,设计人中标签订合同后七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1,298,8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9.2报规划方案设计完成,经发包人审核同意,且报规方案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发包人认可后十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649,43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玖仟肆佰叁拾元整);
9.3土建及一般机电完成经发包人审核且经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核通过后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1,298,8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
9.4工艺方案设计、GMP装修施工图完成,与发包人协商、沟通、修改,审核确认后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1,948,29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捌仟贰佰玖拾元整)。
9.5室外工程施工图、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设施设计专篇完成,且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649,43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玖仟肆佰叁拾元整)。
9.6其余(10%),计649,43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玖仟肆佰叁拾元整),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结清。
9.7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9.8设计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发票后按时付款。
第十条  设计成果的审核认定
10.1 规划方案设计:应经发包人审核同意,书面盖章确认,并报政府相关机构审定批准;
10.2 土建及一般机电设计:地基基础处理方案、结构设计应经发包人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
10.3 GMP装修设计:应与发包人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交流沟通,确保功能完善、工艺先进、操作便利、物流通畅、节能高效,满足发包人生产需求,应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标准要求,并符合WHO预认证标准,设计图纸应经发包人盖章确认。
10.4 消防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设施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设专项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应满足和通过政府专项验收。
10.5 主要建筑材料及公用工程设备:应尽量选用市场通用的产品,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和造价,并经发包人组织专家会议论证通过,书面盖章确认。
第十一条  设计方人员的约定
设计人应组织高水平的设计人员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建筑、结构、工艺、暖通、动力、给排水、电气等设计专业负责人,年龄应在38岁以上(198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并承担过三个以上疫苗项目相关专业设计,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见下表(拟投入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在设计过程中,非经发包人书面许可,不得随意更换总负责人或各专业负责人。设计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相关专业设计负责人。
人员附表:设计人在本项目中确定的各专业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从事的疫苗设计项目名称、在本项目设计中的职务。
拟投入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1
程建中

1967.11.09
本科
建筑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2
张栋梁

1970.01.25
本科
工艺
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经理
3
谢继成

1983.11.22
本科
建筑
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负责人
4
刘志强

1971.11.22
本科
电气
高级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总设计师
自控专业负责人
5
宋  杨

1986.06.29
硕士
工艺
高级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
工艺专业负责人
6
吴友何

1981.07.26
本科
工艺
高级工程师
工艺管道专业负责人
7
黄  力

1983.02.18
本科
总图
高级工程师
总图设计专业负责人
8
雷兴兵

1975.03.19
本科
建筑
高级工程师
建筑专业负责人
9
卢  勤

1976.03.15
本科
结构
高级工程师
结构专业负责人
10
裴志华

1970.08.27
本科
给排水
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1
张长江

1979.12.18
本科
暖通
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高级工程师
暖通专业负责人
12
唐  娟

1982.05.03
硕士
气体动力
高级工程师
气体动力专业负责人
13
胡翠微

1969.10.06
本科
电气
注册设备工程师(供配电)、高级工程师
弱电专业负责人
14
岳  春

1975.02.12
本科
景观
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景观专业负责人
15
吕  娟

1985.02.01
本科
电气
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
强电专业负责人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12.1发包人责任
12.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2.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12.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2.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2.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12.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12.1.7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当发包人确有困难不能解决时,设计人应自行想办法解决,相关费用设计人自理。发包人的设计费用中已考虑了设计人到现场提供服务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12.2设计人责任
12.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12.1.1、12.1.2、12.1.4、12.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WHO预认证标准,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2.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主体结构50年。
12.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2.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日万分之五。逾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委托他人进行设计,向设计人追回已付的全部设计费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除应退还发包人已付款外还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12.2.5设计人应为工程发包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审批手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范围内的技术文件。
12.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12.2.7设计人要做到按时到发包方进行基础验槽、竣工验收等服务。
12.2.8设计院要明确并固定所配备的设计团队。合同签定后,双方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系人。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诉讼
本建设工程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15.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5.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方式解决纠纷。
15.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一式 捌 份,发包人 肆 份,设计人 肆 份。
15.6本合同为发包人和设计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根本性约束条款,发包人和设计人应严格履行,双方之间的协议合同条款如与本合同有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
15.7设计人应按本合同制作投标书,参与本项目的招标,如若中标,应按本合同条款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此后无正文)
 
 

发包人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生物制品
有限公司
设计人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谦
法定代表人
赵振元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栋梁
联系人
安斯扬
联系人
张栋梁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天茂大道南段
地址
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10021
电话
19991606886
电话
(028)84371102
传真
 
传真
(028)84361100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西安交大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成都猛追湾支行
户名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生物制品
有限公司
户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61050172410000000953
帐号
125 254 886 708
税务登记证号
916107007625711173
税务登记证号
91510108201976499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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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F设-009陕西医药控股集团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秦创原陕药生物制品(疫苗)项目(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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