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药集团中药公司祛风骨痛凝胶膏毒理学研究服务公开招议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艳0451-518700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集团中药公司祛风骨痛凝胶膏毒理学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议标名称:哈药集团中药公司祛风骨痛凝胶膏毒理学研究服务公开招议标
二、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发票类别及税点
1
祛风骨痛凝胶膏毒理学研究
1个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6%)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完成试验研究、总结报告;10个月完成论文投稿。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郑玥 13845063439
三、招标方式:见SRM系统。
四、投标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毒理学研究机构或科研院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经认证的GLP资质,满足毒理学实验所需的完备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动物饲养设施、病理分析设备、生物统计软件等。
4.3具备从事中医药毒理学研究经验,熟悉中药制剂的特点和评价标准,具备实验设计、实施、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全方位的技术能力。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以证明其专业实力。
4.4具有合法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确保实验过程符合伦理规范和福利要求。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证明其财务状况稳健、经营合法合规。
4.7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资金储备,能够承担项目所需的费用和风险;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六、结款方式:电汇;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确认研究方案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实验研究并提供总结报告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论文投稿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论文发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失败,甲方可拒绝支付乙方费用,已支付费用返还给甲方,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本项目,每延迟一日,每日按标的额的万分之一缴纳逾期违约金。
七、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八、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2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rm-new-qsc.hayao.com:90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哈药采购系统。                                 
地点:详见哈药采购系统。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在SRM系统报名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供应商端;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注意缴纳的截止日期,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注: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名称,如格式允许增加注明招标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艳        联系电话:0451-51870068
电子邮箱:liy@hay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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