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作出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湖环辐管〔2024〕14号
2024年10月8日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新建-审批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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