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宜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728-28109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027-84668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汉宜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标段名称: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HYGSGL-248304001
1.3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1.4.2采购内容
本次服务范围为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工作。依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实施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含土建、交组及交安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有关资料,现场实地调查;
(2)通过审查相关的设计资料,确定项目评价重点和评价方法,对项目各评价指标及流程研究分析项目安全特征、各指标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以及相应的改善对策措施,并编制安全性评价报告。
(3)组织专家评审会,依据评审会相关意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的过程,修改完善安全性评价报告,并向委托人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8 万元                                            
1.6 计划服务期:预计服务时间自2024年12月起至本采购项目工作完成,并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施工图设计批复,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3)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4)本项目K910+369~K964+300(武汉西枢纽(不含,对接京港澳高速)至仙桃枢纽(含),以下简称“HYSJSG-1标段”)施工图设计单位暂未完成招标,本采购项目成交人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参与HYSJSG-1标段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4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28-28109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电子邮箱:1282408826@qq.com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同时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供应商近5年独立承担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高速公路设计阶段安全评价的工作。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高速公路设计阶段安全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高速公路设计阶段安全评价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度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4年度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3.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表1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单位
序号
施工图设计标段名称
施工图设计单位
1
HYSJSG-1标段
暂未完成招标,不得是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人。
2
HYSJ-2标段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
HYSJ-3标段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HYSJ-4标段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5
HYSJ-5标段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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