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燃气庭院管道及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批)招标公告
金额
181.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HR202408300098
预算金额181.3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恒海022-8756987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铁慧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202408402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24]08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燃气庭院管道及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外资备【2024】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821.9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821.9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9.6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024年燃气庭院管道及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59.6公里,南开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东丽区、津南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及滨海新区共13个区域的159.6公里庭院管网以及127座调压站、柜、箱共涉及7项的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改造。,总投资额10821.98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2024年燃气庭院管道及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批(一标段),招标范围:津南区、滨海新区、南开区、高新区、西青区、静海区的全部7项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改造内容,共计91座调压站、柜、箱,燃气最大压力为中压,供气规模大于2公斤/平方厘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总投资额224.9165万元。二标段:标段名称:2024年燃气庭院管道及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批(二标段),招标范围:北辰区、武清区、河北区、宝坻区、蓟州区、河东区、河西区及东丽区全部7项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改造内容,共计36座调压站、柜、箱,燃气最大压力为中压,供气规模大于2公斤/平方厘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总投资额181.3088万元。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 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 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请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以上资料和报名确认截图相关证明资料通过现场、邮件(307103469@qq.com)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恒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4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朱美妍 电话:022-87569874
传  真:022-8756987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铁慧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高丰 电话:59009088-206
传  真:00000000

日期:2024年08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朱美妍
电话:022-87569874传真:022-87569874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4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8389836传真:022-88389836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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