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21年学校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45.7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zc-2021019
预算金额945.77万元
招标联系人严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911-2293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7
公告正文

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21年学校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26

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21年学校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21年学校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21年学校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ZC-2021019

三、采购人名称:延长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地址:延安市延长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严鹏 0911-861735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创业小镇西区G-3F

联系方式: 张工 0911-229352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

第一包:黑家堡镇初级中学等七所学校冬季供暖燃煤采购(包含黑家堡镇初级中学、交口镇光华九年制学校、雷赤镇中心小学、郑庄镇中心小学、安沟镇中心小学、罗子山镇中心小学、张家滩镇中心小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第二包:郭旗小学等十一所学校冬季供暖燃煤采购(包含郭旗小学、南河沟小学、关子口小学、呼家川小学、罗子山镇中心幼儿园、张家滩镇中心幼儿园、郑庄镇中心幼儿园、黑家堡镇中心幼儿园、交口镇中心幼儿园、王仓幼儿园、杨家湾社区幼儿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9457700.00元

第一包:5060900.00元

第二包:4396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 10 27 日至2021年 11 02 日(09: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 延安市新区创业小镇西区G-3F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1 17 14 : 30 时前

2、开标时间:2021年 11 17 14 : 30

3、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911-229352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桥支行

账 号:6105016836110000066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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