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htt-202201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公司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倩倩188699933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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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 |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
招标人 | 招标人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电话 | 13566651831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电话 | 18869993310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安置区二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28102.37平方米(约42.15亩),安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91403.11方米,建筑密度22.4%,容积率2.37,绿地率30%。 | 配套用房 | 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 |
招标项目概况 | 标段划分情况及预算 | 一个标段,预算为120000元。 | ||
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内容 | 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 |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 ||
投标人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 / | |||
对投标人 | 招标文件获取 | 1、获取地址: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299530/index.html);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2022年6月10日9:30;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县金盘北路1号)。 | ||
报名方法、地址 | 报名方法、地址 | 无需报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程咨询 |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告发布媒介 | 天台县基设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网址:gov.cn/col/col1229299530/indeo.Lstt |
安置区一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人(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签章
33010810105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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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 |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回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
招标人 | 招标人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电话 | 13566651831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电话 | 18869993310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安置区一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安置区二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28102.37平方米(约42.15亩),安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91403.11方米,建筑密度22.4%,容积率2.37,绿地率30%。 | 安 | |
招标项目概况 | 标段划分情况及预算 | 一个标段,预算为120000元。 | ||
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内容 | 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 |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 | 1、获取地址: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299530/index.html);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2022年6月10日9:30;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县金盘北路1号) | ||
报名方法、地址 | 报名方法、地址 | 无需报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程咨询 |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告发布媒介 | 天台县基设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网址:ztgov.cn/col/col1229299530/inde&.htm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大(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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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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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JZHTT-202201)招标文件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7第四部分合同样本17第三部分招标需求1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目录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三、招标内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ZJZHXJ-202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批准,现就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响应。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五、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地址: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299530/index.html);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的投标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县金盘北路1号)2022年6月10日9:30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无需须报名。六、报名形式:
2、招标代理联系人:丁倩倩;联系电话:18869993310。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张先生;联系电话:13566651831;1、单位联系人:九、业务咨询: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县金盘北路1号)2022年6月10日9:30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名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 |
2 | 项目编号 | ZJZHXJ-202201 |
3 | 响应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
5 | 评审方法 |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6 | 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价如下: 1、报价最高限价:12万元。 2、在有效报价中,价低者确定为服务单位,确定的服务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提供对应服务。 |
2.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2、“招标人”系指按政府招标有关规定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位。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按政府招标有关规定,受招标单位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招标项目。
6.2、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特别说明: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代表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澄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二、招标文件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招标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招标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8.3、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保证金。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11、保证金10.2、在原定响应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响应有效期。10.1、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10、响应有效期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1.4.3、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11.4.2、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1、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保证金的退还:11.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11.2、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相关条款。
11.5.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5.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5.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1.5、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3.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3份编制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予退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4.5、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招标单位指定地点。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4.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验证确认,否则视同未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开标准备五、开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9、组建评审小组六、评审18.3、确认无异议后,开标会结束,进入评审程序。18.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开始唱标。唱标内容为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授权代表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审过程。18.1、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应签署投标人签到表。开标程序:
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1.1本项目评审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招标需求与投标文件响应对比评审、澄清有关问题、推荐成交投标人和编写评审报告等。21、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0、评审的方式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2、错误修正21.4推荐成交候选人。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21.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后续程序。21.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1.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3、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2.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2、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25、无效情形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无效。24、评审过程的监控23.2、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成交投标人的评审方法;若有两家及以上企业报价相同,服务期限短的为成交候选投标人;若有两家及以上企业报价、服务期限均相同,则抽签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23.1、评审原则: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5.7、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25.6、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5.5、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25.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投标人资格要求”);25.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25.2、未通过报名的;
25.1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25.1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25.11、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25.10、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审小组不能确认为有效;25.9、响应负偏离于招标文件中任何指标或条款的;25.8、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5.1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小组认为应当作无效处理的其他情形。25.18、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7、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16、报价具有选择性;25.15、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招标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25.14、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出现第(三)种情形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项目终止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招标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招标方式。(三)在招标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根据《政府招标非招标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公开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26、项目终止
29、成交公告发布后,招标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招标招标单位将在成交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公告发布于招标人指定的网站;对于未成交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招标单位无义务解释未成交原因。七、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投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27.1、凡属于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漏。27、评审内容的保密
3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30.3、成交投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成交资格,与下一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30.2、招标文件、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招标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招标合同。30、签订合同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32.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32.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质疑与投诉31.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招标人收取。31.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招标人的招标需求而定。
33.1、目录注意: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3、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32.4、投标人如认为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7、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投标人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33.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33.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4、营业执照复印件;▲33.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3.2、投标响应函;
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34、解释权▲33.10、开标一览表;33.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33.8、项目组人员情况安排表;
1、报价最高限价:12万元。预算金额: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安置区二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28102.37平方米(约42.15亩),安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91403.11方米,建筑密度22.4%,容积率2.37,绿地率30%。安置区一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对周边现状交通流量进行现场踏勘,结合项目方案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2、工作目标:1、服务范围:地块建成后,对内部停车位数量、交通流线组织以及对周边城市道路的影响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3、如需求单中部分项目因故取消,招标方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相关费用作相应调减。2、在有效报价中,价低者确定为服务单位,确定的服务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提供对应服务。
1、付款方式:提交成果后待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价格;商务条款:4、服务成果: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3、服务期限: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完成为开工标志,编制报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3)与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对接,配合项目进度完成相应的工作流程。2)科学合理的布置停车位和内部交通流线,尽量减少该项目对周边城市道路交通量的压力;
4、中标投标人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该项目,并承担所有因违法违规导致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开展此项工作技术人员的安全,并承担开展此项工作技术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3、中标投标人负责收集所需的各项数据资料,并确保所收集的资料真实准确、来源合法合规,由于收集资料不真实、不准确及来源不合规导致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2、若投标人各项工作成果不符合项目要求,需重新开展相关技术工作,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此而造成本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等其他后果的,还应承担项目招标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组成员开展工作,若项目组成员有变更,需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招标单位进行确认及备案,且变更后投标人所属人员专业、职称等不得低于原定人员。如招标单位发现投标人实际人员、技术路线与招标文件不符的,将督促投标人立即整改。投标人拒不整改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责任,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其他要求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甲方:(招标方)乙方:(投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四部分合同样本6、中标投标人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期分段转给其它单位完成,如违约终止合同。5、中标投标人各项工作成果所有权归招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许可,中标投标人不得将任何成果数据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任何成果数据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开出版、发行或展示(含会议交流、出版物、期刊论文等)。
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合同金额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一、项目内容
六、转包或分包乙方交纳中标价的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2.履行方式:1.履行时间: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税费付款方式:提交成果后待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价格。八、款项支付3.履行地点:
十二、违约责任⑶解除合同。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需修改,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十四、诉讼同。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一部分。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甲方:乙方: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合同各两份,招标代理机构需留备一份。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一、投标响应函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附件:附上报价明细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将不被退还。3、如我方成交,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本响应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6、我方在投标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验收等与本次招标相关工作。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在招标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联系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特此告知。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项目编号:)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后。)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标和执行期间,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无失信行为承诺书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项目编号:单位:元四、开标一览表日期:20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 | 投标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1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1 | ||
备注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公章):1、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费用。备注:(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时,可自行制作。如有多页,每一页都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签字、盖章的将被视为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备注:上述人员的履历、学历、资质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请附后。项目编号:五、项目组人员情况安排表
拟任分工 | 姓名 | 学历 | 本单位工作时间 | 专业工龄 | 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技术培训登记证 | 履 历 | 联系电话/手机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人员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日期:20年月日
正本/副本七、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盖章):标项序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标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2022年5月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JZHTT-202201)招标文件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7第四部分合同样本17第三部分招标需求1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目录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三、招标内容: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ZJZHXJ-202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经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批准,现就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响应。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五、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地址: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299530/index.html);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的投标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县金盘北路1号)2022年6月10日9:30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无需须报名。六、报名形式:
2、招标代理联系人:丁倩倩;联系电话:18869993310。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张先生;联系电话:13566651831;1、单位联系人:九、业务咨询: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天台县金盘北路1号)2022年6月10日9:30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名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估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 |
2 | 项目编号 | ZJZHXJ-202201 |
3 | 响应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
5 | 评审方法 |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
6 | 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价如下: 1、报价最高限价:12万元。 2、在有效报价中,价低者确定为服务单位,确定的服务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提供对应服务。 |
2.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2、“招标人”系指按政府招标有关规定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位。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按政府招标有关规定,受招标单位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招标项目。
6.2、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特别说明: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代表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澄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二、招标文件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招标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招标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8.3、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保证金。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11、保证金10.2、在原定响应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响应有效期。10.1、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10、响应有效期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1.4.3、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11.4.2、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1、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保证金的退还:11.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11.2、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相关条款。
11.5.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5.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5.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1.5、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3.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3份编制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予退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4.5、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招标单位指定地点。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4.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验证确认,否则视同未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开标准备五、开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9、组建评审小组六、评审18.3、确认无异议后,开标会结束,进入评审程序。18.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开始唱标。唱标内容为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授权代表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审过程。18.1、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应签署投标人签到表。开标程序:
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1.1本项目评审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招标需求与投标文件响应对比评审、澄清有关问题、推荐成交投标人和编写评审报告等。21、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0、评审的方式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2、错误修正21.4推荐成交候选人。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21.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后续程序。21.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21.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3、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2.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2、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25、无效情形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无效。24、评审过程的监控23.2、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成交投标人的评审方法;若有两家及以上企业报价相同,服务期限短的为成交候选投标人;若有两家及以上企业报价、服务期限均相同,则抽签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23.1、评审原则: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5.7、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25.6、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5.5、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25.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投标人资格要求”);25.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25.2、未通过报名的;
25.1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25.1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25.11、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25.10、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审小组不能确认为有效;25.9、响应负偏离于招标文件中任何指标或条款的;25.8、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5.1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小组认为应当作无效处理的其他情形。25.18、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7、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16、报价具有选择性;25.15、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招标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25.14、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出现第(三)种情形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项目终止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招标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招标方式。(三)在招标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根据《政府招标非招标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公开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26、项目终止
29、成交公告发布后,招标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招标招标单位将在成交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公告发布于招标人指定的网站;对于未成交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招标单位无义务解释未成交原因。七、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投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27.1、凡属于审查、澄清、比较和评审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漏。27、评审内容的保密
3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30.3、成交投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成交资格,与下一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30.2、招标文件、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招标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招标合同。30、签订合同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32.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32.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质疑与投诉31.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招标人收取。31.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招标人的招标需求而定。
33.1、目录注意: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3、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32.4、投标人如认为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7、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投标人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33.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33.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4、营业执照复印件;▲33.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3.2、投标响应函;
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34、解释权▲33.10、开标一览表;33.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33.8、项目组人员情况安排表;
1、报价最高限价:12万元。预算金额: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安置区二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28102.37平方米(约42.15亩),安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91403.11方米,建筑密度22.4%,容积率2.37,绿地率30%。安置区一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对周边现状交通流量进行现场踏勘,结合项目方案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2、工作目标:1、服务范围:地块建成后,对内部停车位数量、交通流线组织以及对周边城市道路的影响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3、如需求单中部分项目因故取消,招标方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相关费用作相应调减。2、在有效报价中,价低者确定为服务单位,确定的服务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提供对应服务。
1、付款方式:提交成果后待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价格;商务条款:4、服务成果: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3、服务期限: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完成为开工标志,编制报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3)与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对接,配合项目进度完成相应的工作流程。2)科学合理的布置停车位和内部交通流线,尽量减少该项目对周边城市道路交通量的压力;
4、中标投标人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该项目,并承担所有因违法违规导致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开展此项工作技术人员的安全,并承担开展此项工作技术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3、中标投标人负责收集所需的各项数据资料,并确保所收集的资料真实准确、来源合法合规,由于收集资料不真实、不准确及来源不合规导致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2、若投标人各项工作成果不符合项目要求,需重新开展相关技术工作,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此而造成本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等其他后果的,还应承担项目招标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组成员开展工作,若项目组成员有变更,需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招标单位进行确认及备案,且变更后投标人所属人员专业、职称等不得低于原定人员。如招标单位发现投标人实际人员、技术路线与招标文件不符的,将督促投标人立即整改。投标人拒不整改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责任,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其他要求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甲方:(招标方)乙方:(投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四部分合同样本6、中标投标人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期分段转给其它单位完成,如违约终止合同。5、中标投标人各项工作成果所有权归招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许可,中标投标人不得将任何成果数据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任何成果数据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开出版、发行或展示(含会议交流、出版物、期刊论文等)。
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合同金额要求根据方案成果,调查项目周边交通流量,进行分析,交通评估及交通系统优化设计及解决措施,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一、项目内容
六、转包或分包乙方交纳中标价的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2.履行方式:1.履行时间: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税费付款方式:提交成果后待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价格。八、款项支付3.履行地点:
十二、违约责任⑶解除合同。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需修改,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十四、诉讼同。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一部分。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甲方:乙方: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合同各两份,招标代理机构需留备一份。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一、投标响应函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附件:附上报价明细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将不被退还。3、如我方成交,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本响应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6、我方在投标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验收等与本次招标相关工作。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在招标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联系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特此告知。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身份证号:)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项目编号:)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后。)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标和执行期间,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无失信行为承诺书授权委托日期:20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项目编号:单位:元四、开标一览表日期:20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 | 投标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1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一期、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 )安置房二期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1 | ||
备注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公章):1、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费用。备注:(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时,可自行制作。如有多页,每一页都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签字、盖章的将被视为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备注:上述人员的履历、学历、资质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请附后。项目编号:五、项目组人员情况安排表
拟任分工 | 姓名 | 学历 | 本单位工作时间 | 专业工龄 | 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技术培训登记证 | 履 历 | 联系电话/手机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人员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日期:20年月日
正本/副本七、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盖章):标项序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标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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