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cg20221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812-2332067
中标公司攀枝花市江南学校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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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学校校外供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CCG2022109)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区学校校外供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两荤两素一汤15元/人(据实结算)。本项目为固定价招标。
,招标人为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一个包:为东区学校校外供餐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区学校校外供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区学校校外供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可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巷14号5栋3单元5楼9号(东方巴黎公路对面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巷14号5栋3单元5楼9号(东方巴黎公路对面
)
七、其他
磋商文件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巷14号5栋3单元9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
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
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请在介绍信上注明报名联系人电话、邮箱、多包项目注明购买的包号)
本项目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12-
2332067。
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2621928576@qq.com,待采购代理机
构检查资料无误后进行微信转帐(转账二维码邮箱提供,转款请备注公司名称
),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网络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交到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
市东区德阳巷14号5栋3单元9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攀枝花市东区长寿路。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长寿路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2-22912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攀枝花市花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德阳巷14号5栋三单元5楼9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12-2332067
电子邮件:26219285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
〕27
号)第三条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定校外供餐单位”一家。
二、服务范围
1.
学生人数:约1678人(以实际就餐学生人数为准),提供工作日午餐服
务,
由采购人负责登记清点每日就餐人数及检查餐食数量、质量。
2.标准:午餐每天至少包括1种主食、2种荤菜、2种素菜、1
例汤,遇特殊节日菜品可适当增加标准。
3.项目实施学校、学生人数及配送地址:
序号 | 配餐学校名称 | 配餐人数 | 地址 |
1 | 攀枝花市第一小学校 | 350 | 攀枝花市东区花城中街65~67号 |
2 | 攀枝花市凤凰小学校 | 311 | 攀枝花市东区花城下街19号 |
3 | 攀枝花市第六小学校 | 390 | 攀枝花市东区益达巷18号 |
4 | 攀枝花市第九小学校 | 186 | 攀枝花市东区芳才巷6号 |
5 | 攀枝花市江南学校 | 256 | 攀枝花市东区阳明巷10号 |
6 | 攀枝花市南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 185 | 攀枝花市东区南山中街8 |
合计 | 1678 |
4.服务内容:
4.1清洁服务,内容包括:餐前清洁、消毒用餐器皿,对配送的餐食进行分
装,餐后清洗餐饮用具、处置餐厨垃圾,并打扫食堂卫生,保持用餐环境的干
净整洁;
4.2服务时间:午餐12:00-12:30,供应商需在每餐供应时间前10
分钟内准备完全餐食,并送至各学校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1、制定食堂餐饮服务卫生、食品安全、厨房安全、厉行节约等管理制度和
突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好服务人员健康检查和培
训工作,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
3.1
采购的食品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采购渠道规范,使用新鲜食
材制作,禁止使用冷冻食材,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无检验合格
证明的肉类、禽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
的食品。辅料实行既定品牌采购,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食品采购须索证留样
,登记备查。建立所有菜品24小时
留样备查制度,确保不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
其它不良反应。
3.2
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日常物资应分类分架存放,
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3
食品加工前先检查质量状况,不得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的米、面、油、酱
等原材料,防止食物中毒。
3.4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须分池清洗,分开盛放
。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后再进行洗切加工。
4、环境卫生管理
4.1厨房作业区应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餐后及时擦
扫地面、台面、柜面、盛用器皿等,定位存放,保持干净干燥。保持排
水通畅,不积存脏水污物,地面、墙壁无污渍,消除苍蝇、老鼠、蟑螂
等害虫孳生环境。
4.2服务人员须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保持良好的
个人卫生。在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4.3就餐区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窗帘干
净整洁明亮,地面、墙面整洁无油污,壁画符合就餐环境。
4.4餐饮用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
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使用。洗刷餐饮用具须用专用水池,做到一洗二清三
消毒,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
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后的餐饮具须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保洁
柜应定期清洗并保持洁净。
4.5按照攀枝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定点收集、存放、处置餐厨垃圾,
及时清扫、消毒餐厨垃圾存放地,每日早、午餐后定时打扫就餐区卫生,
保持整洁。
5、按时开餐。合理制定菜谱,营养搭配合理。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
设置品种多样化菜谱。
6、服务人员用语规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坚持嘴勤、手勤、眼
勤,及时提供服务。
7、保持用电安全,有防盗、防火、应急等具体措施,注意节能。
8、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服务。若有投诉供应商服务态度有问题或发生一些
违反合同、或与标书文件不符的事情,一经查实,采购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
施或解除合同。
9、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消防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食品卫生
、消防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0、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政府无
关。
11、供应商供餐中在食堂范围内产生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
12、供应商不得将供餐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餐厅搞
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
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1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政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保证食品
安全,价格合理。
14、供应商必须保证饭菜质量,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
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
15、采购人每半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满意度考核,满意度必须在
80%以上,满意度不达标,必须限期整改,三次整改后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中
止合同。
16、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
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
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供应商承担。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截止到2023年秋季学期放假;
2、质量要求:按照磋商文件或成交人响应文件执行;
3、验收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
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次月10
日前结算上月费用。供应商将上月职工用餐费用及其他费用进行结算后,加上
其他应急餐饮费用,凭合法有效的税务票据报账;
5、成交人签订采购协议后,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
6、因投标是前置行为,成交人在供餐时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
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含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
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供餐时提供食品
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若存在虚假承诺
,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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