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珠玑镇长迳至梅关民房风貌提升工程监理 | ||||||||||||||||||||||||||||||
批复文号 | 雄发改资[2016]110号 | ||||||||||||||||||||||||||||||
批复单位 |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所在地区 | 韶关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珠玑镇长迳至梅关民房风貌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 单 位 名称: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雄发改资[2016]110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 项 目 名称:珠玑镇长迳至梅关民房风貌提升工程监理 5、招 标 范 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6、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沿线两侧建筑物(构建物)外立面、屋面、窗户、空调位改造,主要是原外墙面处理和仿古风格改造,进行风格统一和风貌提升;主要建设规模为改造建筑物外立面约90000平方米(其中:立面改造面积约75000平方米,建筑坡屋面改造面积约15000平方米)。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建制镇示范点项目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1、国道G323线公路段(起点从长迳村至梅关村);2、Y028乡道段(起点从长迳村至珠玑1号及镇区廖屋村至洋湖社角村)。 9、招标项目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结束。 10、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581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约62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之一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1.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没有被锁定,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内。 4、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在本次开标会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将原件编入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中。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份,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 2.1、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必须与投标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介绍信不用装订入报名资料中) 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4、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有关资料费售价1000元,均售后不退。同时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报名费100 元。 (注:报名费交易中心不收现金,投标人凭进帐单和介绍信来报名及开发票,再凭发票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报名费缴交方式:报名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转入或现金存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上(注:报名费不得以个人名义缴交,进账单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报名费缴费帐户如下: 银行账户户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020000009640759 开户行:南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分社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购买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dnx.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查询。
招标日程安排表
招 标 人: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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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