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妇幼保健院石城县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项目编号:GZZT2023-SC-F006)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zt2023-sc-f006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石城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155799970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石城县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金福花园2栋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T2023-SC-F006
项目名称:石城县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5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下一步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戒毒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金福花园2栋2号)
方式:领取或电邮发送(邮箱:15579997015@1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妇幼保健院左侧“酒小二酒业”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妇幼保健院左侧“酒小二酒业”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戒毒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
联系方式:丁先生1917905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金福花园2栋2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15579997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娟
电 话: 15579997015
石城县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金福花园2栋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T2023-SC-F006
项目名称:石城县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GZZT2023-SC-F006 | 石城县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 (国内服务) | 1 | 项 | 本项服务包含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 4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5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设计服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下一步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戒毒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金福花园2栋2号)
方式:领取或电邮发送(邮箱:15579997015@1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妇幼保健院左侧“酒小二酒业”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妇幼保健院左侧“酒小二酒业”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戒毒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
联系方式:丁先生1917905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金福花园2栋2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15579997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娟
电 话: 1557999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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