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沈阳市]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生态廊道节点(东部、中部、南部节点)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发稿时间 :2023-01-11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生态廊道节点(东部、中部、南部节点)提升项目已,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本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生态廊道节点(东部、中部、南部节点)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浑北环城生态廊道节点(东部、中部、南部节点)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建设地点:沈阳市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浑南区环东陵区域、皇姑区环北陵区域、和平区环南湖区域、浑北环城水系新开河、南运河沿线等。一是实施廊道节点周边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改造,包含道路系统及广场、电力系统改造,交通标识、景点警示标识、照明、亮化等配套安装;二是实施廊道节点周边安全设施改造,包含护岸生态景观改造,智慧景区,应急服务设施、救援服务驿站等系统改造;三是实施廊道沿线便民服务设施改造,增设驿站等便民服务设施,公厕提级改造,便民、健身场地改造。
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全过程项目管理,包含造价咨询服务:
(1)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报建管理、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施工准备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及收尾管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设计协调及信息管理、专业深化设计管理、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的管理。
(2)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审核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服务期限:2023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项目总投资:62500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额500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或相应能力的,且应具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为2家。
四、投标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09: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月18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下载文件。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张正义 姓名:张正义
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人:张正义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0-41号2门
联系人:王美莹
电话:024-81176709
电子邮箱:liaoningshunyi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