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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 目 名 称 :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8月






2023年8月29日,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自行组织验收。
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地点、规模
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社区柏兴一路11A一楼B区,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主要从事塑胶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袋2286万个。
2、主要的原辅材料

序号

名称

用量

最大储存量

包装规格

使用工序

物料形态

贮存位置

1

PE塑胶粒

50.5吨

5吨

25kg/袋

吹膜

固态

物料区

2

PP塑胶粒

45.75吨

5吨

25kg/袋

固态

3

纸箱

3吨

1吨

堆放

包装

固态

4

水性油墨

2.083吨

1吨

25kg/罐

印刷工序

液态

化学品仓库

5

印版

100套

20套

堆放

固体


3、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工序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能源

1

吹膜

吹膜机

35#:2台 功率:7.5kw 45#:1台 功率:11.5kw

3台

用电

2

印刷

印刷机

印版尺寸:长0.8m×宽0.8m,功率:3kw

2台

用电

3

制袋

制袋机

700mm:4台,功率:0.75kw
600mm:2台,功率:0.75kw
500mm:1台,功率:0.75kw
1000mm:1台,功率:0.75kw
300mm:1台,功率:0.75kw

9台

用电

4

折膜

折膜机

1000# 1台
800# 1台

2台

用电

5

分切

切片机

/

1台

用电

6

辅助设备

空压机

4.5KW

1台

用电



4、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塑胶袋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


污染物标识符号:噪声:N; 固废:S; 废气:G。
工艺流程简述:
吹膜:根据生产需要,项目使用吹膜机将不同的塑料粒分别加热融化然后吹成薄膜。其工作温度为180-200℃,聚丙烯塑胶粒、聚乙烯塑胶粒在吹膜机料桶中逐步融化,通过吹膜机自带的风机将熔融状态的塑胶吹成所需厚度的薄膜,同时风机起到冷却作用。吹膜温度控制在180-200℃左右,聚丙烯塑胶粒(PP塑胶粒)热分解温度为350-380℃,聚乙烯塑胶粒(PE塑胶粒)热分解温度约300℃,加热温度低于塑料粒的热分解温度,不会产生大量的裂解单体废气,但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气体,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根据有关资料,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加工的过程中塑胶原料不会分解,不会产生二噁英。同时项目吹膜过程无需使用冷却水进行冷却设备,通过自然风冷降温即可,故不会产生冷却用水。该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及噪声。
分切:使用切片机对吹膜后的薄膜进行分切,该工序产生塑胶边角料和噪声。
折膜:根据生产需要,项目使用折膜机对部分薄膜工件进行折膜,方便后需加工,该过程无需加热,故不会产生废气,只产生噪声。
印刷:根据生产需要,部分产品需要使用印刷机将塑胶薄膜的表面印上所需的图案或者文字,项目印刷机的印刷方式为凹版印刷,该过程会使用到水性油墨。项目需使用湿抹布对使用后的印刷机进行清洁,会产生少量废抹布。该工序产生废油墨罐、废抹布、废手套、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总VOCs(含非甲烷总烃))和噪声。
制袋项目使用制袋机对印刷后的工件进行热压制袋形成所需的袋制工件,该工序工作温度约为180℃,聚丙烯塑胶的的分解温度为350-380℃,聚乙烯塑胶的分解温度为300℃,制袋工序的加热温度低于塑料的热分解温度,不会产生裂解单体废气,但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气体,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该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噪声。
包装出货:项目使用纸箱对产品进行打包后即可出货。
说明:1、项目吹膜工序工作温度为180-200℃,制袋工序工作温度约在180℃,根据有关资料,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因此制袋工序不会产生二噁英。
2、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外购新料,无从事废旧塑料分选、清洗、回收加工。
3、项目不设晒版、制版工序。印刷机采用同一种颜色,由于项目印刷的产品均为塑胶袋,印刷品单一,无需使用多种彩色进行印刷,每个印版对应一种颜色油墨,无需对印刷印版进行冲洗或者使用清洁剂,只需定期使用湿抹布对残余的油墨进行擦拭清洁产生废抹布,清洁后废抹布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无需用水对印刷机及印版进行清洗清洁,无清洗废水产生及排放。
5、审批情况:
2022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4月21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3〕3664号。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二、验收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成后的建设内容、规模、主要的原辅材料、主要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都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规划的内容完全一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如下:

内容

要素

污染源

排放口(编号、
名称)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印刷、
吹膜、制袋工序

DA001排放口

总VOCs

项目拟将吹膜、印刷、制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台设备的的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一起引至“生物滴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广东省《印刷行业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5-2010)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

总VOCs

加强车间管理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管理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

地表水环境

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

CODcr
BOD5
SS
NH3-N
LAS
总磷

三级化粪池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较严值

生物滴滤用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声环境

生产设备、空压机等

等效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房、路面已进行硬底化处理,并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污水渗漏。
项目化学品仓库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项目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为了避免化学品泄漏引起的环境风险,除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外,本评价建议企业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①设置专门的化学原料仓库,并由专人管理,做好日常出入库登记。
②化学原料仓库常备吸毡、黄沙、木屑等物,常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腐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泄漏物料便于及时吸收清理。
③卸料及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引起泄漏。
④化学原料仓库内原料应根据品种不同分类分处存放,严禁混合存放。
(2)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
②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③项目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④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3)火灾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影响的防范措施:
①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项目危险废物仓防范措施:
①项目危险物质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
②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外建设,需委托有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全过程智能监控设施并实施联网监控;
(2)项目需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控 制、记录等环节需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的要求;
(3)项目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4)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5)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做好有关工作,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噪声、废气、生活污水检测结果:
2023年8月,企业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噪声/废气/生活污水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生活污水
执行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单位:mg/L

监测点

监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2023.08.09

2023.08.10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生活污水排放口

悬浮物

46

57

55

59

49

53

51

54

400

五日生化
需氧量

87.4

90.4

92.0

89.7

89.2

92.6

92.3

91.4

300

化学需氧量

226

241

252

239

231

259

251

247

500

氨氮(以N计)

1.22

1.47

1.53

1.50

1.16

1.32

1.48

1.51

45

总磷(以P计)

0.84

0.97

1.02

0.89

0.92

1.21

1.34

1.26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74

0.701

0.626

0.663

0.521

0.592

0.632

0.671

20


2、印刷、吹膜、制袋工序废气
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项目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II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项目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单位:标干流量 m3/h;浓度 mg/m3;速率:kg/h

监测点

监测项目

采样日期

标干流量

监测结果

参考限值

结果评价

浓度

速率

浓度

速率

DA001印刷、吹膜、制袋工序有组织废气处理前

非甲烷
总烃

2023.08.09

第一次

9974

7.26

7.2×10-2

/

/

/

第二次

9626

7.84

7.5×10-2

/

/

/

第三次

9839

7.59

7.5×10-2

/

/

/

总VOCs

第一次

9974

9.22

9.2×10-2

/

/

/

第二次

9626

10.4

0.10

/

/

/

第三次

9839

9.38

9.2×10-2

/

/

/

臭气浓度

第一次

9974

3090

/

/

/

/

第二次

9626

3090

/

/

/

/

第三次

9839

3090

/

/

/

/

第四次

9769

3090

/

/

/

/

DA001印刷、吹膜、制袋工序有组织废气处理后

非甲烷
总烃

2023.08.10

第一次

8541

1.16

9.9×10-3

60

/

达标

第二次

8601

1.11

9.5×10-3

60

/

达标

第三次

8538

1.28

1.0×10-2

60

/

达标

总VOCs

第一次

8541

2.24

1.9×10-2

120

2.55*

达标

第二次

8601

2.47

2.1×10-2

120

2.55*

达标

第三次

8538

2.36

2.0×10-2

120

2.55*

达标

臭气浓度

第一次

8541

741

/

2000无量纲

达标

第二次

8601

977

/

2000无量纲

达标

第三次

8538

977

/

2000无量纲

达标

第四次

8512

977

/

2000无量纲

达标

3、印刷、吹膜、制袋工序废气(续)
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项目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II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项目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单位:标干流量 m3/h;浓度 mg/m3;速率:kg/h

监测点

监测项目

采样日期

标干流量

监测结果

参考限值

结果评价

浓度

速率

浓度

速率

DA001印刷、吹膜、制袋工序有组织废气处理前

非甲烷
总烃

2023.08.09

第一次

9741

6.98

6.8×10-2

/

/

/

第二次

9883

7.24

7.2×10-2

/

/

/

第三次

9702

7.36

7.1×10-2

/

/

/

总VOCs

第一次

9741

9.79

9.5×10-2

/

/

/

第二次

9883

9.38

9.3×10-2

/

/

/

第三次

9702

10.0

9.7×10-2

/

/

/

臭气浓度

第一次

9741

3090

/

/

/

/

第二次

9883

3090

/

/

/

/

第三次

9702

3090

/

/

/

/

第四次

9693

3090

/

/

/

/

DA001印刷、吹膜、制袋工序有组织废气处理后

非甲烷
总烃

2023.08.10

第一次

8662

1.02

8.8×10-3

60

/

达标

第二次

8541

1.18

1.0×10-2

60

/

达标

第三次

8583

1.11

9.5×10-3

60

/

达标

总VOCs

第一次

8662

2.14

1.9×10-2

120

2.55*

达标

第二次

8541

2.08

1.8×10-2

120

2.55*

达标

第三次

8583

2.37

2.0×10-2

120

2.55*

达标

臭气浓度

第一次

8662

977

/

2000无量纲

达标

第二次

8541

977

/

2000无量纲

达标

第三次

8583

977

/

2000无量纲

达标

第四次

8669

977

/

2000无量纲

达标

4、无组织
执行标准:非甲烷总烃项目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项目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参考限值
(mg/m3

结果
评价

2023.08.09

2023.08.10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非甲烷总烃

上风向参照点1#

0.11

0.10

0.13

0.11

0.12

0.09

4.0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2#

0.22

0.19

0.26

0.28

0.26

0.24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3#

0.34

0.24

0.24

0.29

0.27

0.31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4#

0.21

0.20

0.29

0.24

0.23

0.26

达标

总VOCs


上风向参照点1#

0.19

0.21

0.18

0.22

0.20

0.18

2.0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2#

0.42

0.33

0.30

0.48

0.41

0.44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3#

0.47

0.40

0.37

0.46

0.47

0.49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4#

0.39

0.44

0.36

0.42

0.42

0.43

达标


5、无组织气(续)
执行标准:臭气浓度项目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项目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mg/m3

参考限值
(mg/m3

结果
评价

2023.08.09

2023.08.10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臭气浓度

上风向参照点1#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2#

13

14

16

13

13

12

11

15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3#

12

13

12

14

16

12

13

14

达标

下风向监控点4#

12

12

15

14

15

14

12

11

达标

非甲烷
总烃

厂区内车间有机废气5#

0.77

0.71

0.75

0.69

0.72

0.76

0.75

0.71

6

达标

6、 噪声
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

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

监测结果[dB(A)]

标准值[dB(A)]

结果评价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23.08.09

厂界西南面外1米处1#

58

47

60

50

达标

厂界东北面外1米处2#

57

48

达标

2023.08.10

厂界西南面外1米处1#

56

48

60

50

达标

厂界东北面外1米处2#

58

47

达标

监测结论如下:
1、生活污水项目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2、DA001印刷、吹膜、制袋工序有组织废气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项目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II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VOCs项目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项目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详情数据见报告编号:GDHJ-
固废、危废
1、固体废弃物: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仓应做好防渗处理。
2、危险废弃物: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验收结论:
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与环境影响报告评价规划一致,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监测结果,废气达标排放,无废水外排,噪声监测结果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同意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五、后续要求:
1、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应急演练及应急设施的维护保养。
公示期: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8日
公示地点:https://www.eiacloud.com
东莞市彩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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