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水沟上段(昊盛)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水质采样器采购询价通知函
1.询价条件
清水沟上段(昊盛)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因生产及经营活动需要,对项目水质采样器进行询价采购,询价方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昊盛污水处理厂西侧,新建处理规模10000m3/d的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设计进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设计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具体如下:CODcr≤30mg/L,BOD5≤6.0mg/L,NH3-N≤1.5mg/L,TP≤0.3mg/L)。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5亩,表流人工湿地及其配套设施占地面积34.86亩。
2.2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为项目水质采样器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响应方资格要求
3.1 响应方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应获得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信用要求: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分包商。
3.2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响应方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投标人准入资格
4.1线上招标
(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分包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分包商)、上级供应商(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分包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3)未注册采购平台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报名参与。
4.2线下招标
(1)已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2)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分包商),存在合作意向的,经招标人审核后可报名参与。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履约保证金比例为 合同金额的3% 。
履约综合保证金提供方式为 收取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无法提供时采用银行转账收取。
单位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7 7854 393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注:使用银行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需要备注采购项目。例:**项目**采购履约保证金。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1 询价通知书领取时间: 2024 年 3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9 时 30 分 。
6.2询价通知书领取方式及地点:线上领取,中国交建设施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领取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由响应人自行下载。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号 12 时 00 分。响应方应当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中国交建设施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领取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
7.2 逾期未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询价方: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92 号航科大厦 23 楼2309室
邮编:2000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1-58871456-9326
邮箱:zhengchang@shi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