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赣江路(天山路-希望大道)改造及地下通道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江路(天山路-希望大道)改造及地下通道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该项目西起天山路,东至希望大道,全长约1300米,规划宽度50米;拟将道路两侧各14.5米(含侧分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改造完善到位。同时在纽约路与赣江路交叉处,新建1座双向4车道地下通道及其配套工程。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地下通道、雨污水管道、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内容,总投资约15000万元。
4、质量控制:二审误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时间要求:收到完整的工程预算资料后6天内出具工程预算审定单;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9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赣江路(天山路-希望大道)改造及地下通道工程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含预算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项目组还需配备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至少包括土建专业、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或造价师)各1名、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或土建专业造价师)1名。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上述专业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的专业。
2.2 项目组组成人员驻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
3、业绩要求:/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 10月 12 日17:00时前使用“CA锁”登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完成报名并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投标人逾期未报名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c_sjprZ1hTfCxFojw9Nig 提取码:81e7 )。
3、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kfq.yancheng.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 09 月 22 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九、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专户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系统中查看),详见“盐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下载中心→操作手册http://218.92.181.186:8081/jyxx/002004/20200113/c990f247-6658-4daf-8910-d1f2f4b4d549.html(保证金咨询电话:0515-68028990)。
2、投标单位应尽早交纳投标保证金,以便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失去投标资格。
投标人使用CA锁登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181.186:8081),在项目流程>>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特别提醒: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保证金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保证金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4、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关于办理CA锁相关事宜详见(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十、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一、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kfq.yancheng.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发布。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四、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一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出席开标会。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文创大厦8楼
联系人:张坤
联系电话:1806888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