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天心区环境治理监管平台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92.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
项目名称:天心区环境治理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预算:920200 元
三、项目概况: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提出要大力推进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生态环保工作深度融合。加大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作用,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确保数据“真、准、全、快、新”,用科技的手段化解基层治理人力、物力不足等难题。
为加强对污染源信息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心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国家倡议,建立国控站、省控站、组分站等多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站及用电监测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但现有平台存在数据来源不一、数据种类繁多、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当前环境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大难点。为整合并完善现有系统平台,构建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实现“测、管、治”为一体的精细化管控,通过购买平台服务的方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天心区大气污染监管治理水平。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服务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及服务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60日之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需求清单内所有服务及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调试。服务期限为:1年。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需求调研分析应当科学、详细、规范,完全建立在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4、项目所涉及的数据规范应符国家相关行业规范,保证系统与省、市相关平台对接。
5、本项目预算包含与采集外部系统的所有接口费用,系统同时应具有向相关部门提供数据的接口或能力。
五、服务标准:
六、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或线上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或线上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或线上支援。
3、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
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为采购人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能达到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在平台投入运行后,供应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技术服务、远程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对系统进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需求更新和升级、业务技术咨询、数据库更新维护以及编制运维总结报告等,同时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提高运行效率。
六、验收标准:
七、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交付及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出具《软件需求说明书》、《软件需求确认书》、《系统概要设计方案》、《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平台性能测试报告》、《平台功能测试报告》、《用户操作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七、其他要求:
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法票据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完成培训交付使用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法票据后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
项目名称:天心区环境治理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预算:920200 元
三、项目概况: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提出要大力推进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生态环保工作深度融合。加大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作用,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确保数据“真、准、全、快、新”,用科技的手段化解基层治理人力、物力不足等难题。
为加强对污染源信息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心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国家倡议,建立国控站、省控站、组分站等多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站及用电监测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但现有平台存在数据来源不一、数据种类繁多、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当前环境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大难点。为整合并完善现有系统平台,构建综合智慧管控系统,实现“测、管、治”为一体的精细化管控,通过购买平台服务的方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天心区大气污染监管治理水平。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 | 以生态环境管理数据为核心,采集各类环境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对基础库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构建分析平台;建立资源目录体系,实现用户根据不同信息种类、不同检索频度的查询,提供全面多层次的环境数据服务,为天心区环境治理及未来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1、数据归集 通过物联网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需实时、稳定、全天候采集天心区现有的大气环境监测原始数据、大气组分站数据、气象监测数据、企业基本信息、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环保用电监管数据及水环境在线监测数据。 2、数据清洗 清洗原始数据,实现原始表自身数据规范化存储,支持多表关联匹配,对可能出现的冗余数据进行取舍,符合实际业务规则。 | 1 | 项 |
2 | 生态环境可视化中心 | 统筹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借助可视化手段,基于“感知”+“传输”+“可视化”+“分析”,在GIS地图上展示空气质量、组分、工业污染源、噪声、水等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同时融合风、温度、湿度、大气压等气象数据,支持对各项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实现对天心区生态环境的协同联动治理。 具体功能包括: 1、空气质量一张图 1.1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地理位置与监测数据动态展示,满足大气精细化管控基础数据需求; 1.2气象站地理位置及监测数据、气象插值图动态展示,并支持选择温度、相对湿度、气压、降水量与风场叠加,提供气象数据支撑; 1.3工业源地理位置、实时状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用电监测数据动态展示,掌握区域内重点企业实时排放情况; 1.4展示区域内渣土车监控抓拍照片,为渣土车管控提供支撑; 1.5功能区噪声监测点地理位置分布及监测数据可视化展示,掌握范围内噪声污染情况。 2、水质监测数据可视化展示 断面水质监测站地理位置与监测数据展示,满足水环境管控基础数据要求。 3、一江四河界面 展示区域内各河流地理位置,排口信息、统计河流水质、同比及环比水质等级、断面水质达标率等。 | 1 | 项 |
3 | 研判与成因分析中心 | 通过对各类型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实时数据的统计、对比和研判,以及分析接入的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满足用户在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应用,同时为大气污染成因和水质污染情况提供分析视角。 具体功能包括: 1、趋势分析 提供区域内站点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小时或日数据变化趋势分析。 2、变化分析 提供大气污染物浓度随小时变化分析功能,支持选择不同时段、不同站点或不同污染物等。 3、对比分析 3.1数据对比 展示站点或区域在对比时段内各污染物的小时或日均浓度变化曲线,可自定义对比时间段。 3.2同比分析 展示站点或区域在一段时间内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优良天数的当期值、同比值及同比变化。 4、分析报告 提供空气质量在线分析报告功能,支持选择不同时间段、不同区域查看空气质量状况统计等结果。 5、污染日历 提供空气质量日历分析功能,可查看整月或整年各日空气质量变化过程,支持在日历中查看污染物浓度、首要污染物、AQI数值。 6、排名统计 提供不同城市群内、不同大气污染指标的排名统计功能,支持选择不同时间段及统计范围。 7、噪声环境分析 以图表形式展示各噪声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能够自定义时间范围查看噪声历史数据。 8、污染源关联分析 将各类型点位的空气质量数据、污染源数据集中分析,支持对各类数据自由组合,分析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放特征,搭建污染源关联分析功能。 9、特征雷达 根据雷达图算法,提供点位、区域、城市PM2.5特征雷达图,分析对应的污染区属性。 10、水质数据分析 支持查询接入的水质监测数据,可选择日、月、年查看数据变化趋势,水质达标情况,污染因子历史统计分析。 | 1 | 项 |
4 | 污染源监管中心 | 基于接入的各类污染源监测数据,实现对天心区污染源的实时监控。统计污染源各污染指标排放量,提供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象列表;同时分析不同行业对本地污染的贡献,能够初步定位污染贡献排放较大的污染源类别,为环境管理者落实污染控制和执法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具体功能包括: 1、污染源基本信息 展示污染源(VOCS、企业用电、排污许可证、扬尘在线、路口渣土车、餐饮油烟)的基本信息,可根据污染源类型、污染源名称、所属行业等查询指定污染源。 2、污染源排放信息 针对不同类别污染源(VOCS、企业用电、排污许可证、扬尘在线、路口渣土车、餐饮油烟),搭建查看不同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功能,排放量数据来源于排放清单或污染源在线监测。 3、工业源监管 3.1数据展示 展示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的变化趋势,支持自定义选择指标类型、时间段和数据类型。 3.2排放统计 统计并展示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支持自定义时段。 3.3排放分析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或不同污染物类型,分析区域内或行业内工业源排放特征分析,支持选择不同指标、数据类型。 4、扬尘源监管 4.1扬尘排名 对区域内扬尘源排放污染物浓度进行排名统计,支持自定义时间、数据类型等。 4.2时间序列 展示区域内扬尘源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变化趋势,支持自定义时间段、数据类型等。 | 1 | 项 |
5 | 告警中心 | 基于接入的空气质量数据、污染源数据、噪声监测数据、水质监测数据,结合设置的超标阈值,对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跟踪,实现在线智能告警并在地图上显示告警点。 具体功能包括: 1、告警点地图展示 能够在GIS地图中展示点位告警状态、告警信息,支持查看当前告警点的告警原因、告警指标和异常数据。 2、空气质量告警 2.1空气质量同比告警 以关键污染物的区域平均值为对比基准,提供站点同比告警功能,支持配置同比超标阀值及关键污染物配置。 2.2空气质量环比告警 与上一时刻关键污染物浓度对比,提供站点环比告警功能,支持配置环比超标阀值及关键污染物配置。 2.3空气站数据异常告警 支持按小时识别数据异常中断行为并进行实时告警,支持创建并下发交办任务。 2.4空气质量告警统计 统计总告警数、各站点告警数以及站点告警24小时分布情况,支持选择区域、时间段、告警类型。 3、污染源异常告警 3.1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超标告警 提供企业在线监测超标实时告警功能,支持创建并下发交办任务,同时可通过弹窗跳转至详情页查看相关信息。 3.2VOCs在线监测超标告警 提供VOCs在线监测超标实时告警功能,支持创建并下发交办任务,同时可通过弹窗跳转至详情页查看相关信息。 4、水质超标告警 提供水质监测超标实时告警功能,可通过弹窗查看相关信息。 5、噪声超标告警 搭建噪声在线监测超标实时告警功能,可通过弹窗查看相关信息。 | 1 | 项 |
6 | 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 | 建设广义加性模型、多元线性回归等建模,基于海量历史数据集,提供天心区AQI及各污染物的预报结果。实现气象数据预处理、模型运行及数据后处理的自动化运行,为环境管理者制定空气质量管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具体功能包括: 1、预报发布 搭建空气质量预报数据查看功能,可查看城市、区域、站点空气质量预报数据,以及预报值与实测值对比趋势图。 2、预报准确率 搭建模型预报准确率评估功能,支持选择不同预报模型、起报时间、预报时效、评估区域及评估指标。 | 1 | 项 |
7 | 报告管理中心 | 根据天心区环境管理部门实际工作要求,整合平台的多类监测数据,实现人工智能自动生成报告,并提供专家组提供的各种数据分析报告,以降低管理成本、节约人力成本。 具体功能包括: 1、自动报告 根据用户提供的报告模块,搭建智能自动生成报告功能,支持在线浏览、下载自动生成的报告。 2、报告管理 支持上传并在线浏览各类分析报告,允许对所需文件进行分类查询,能够快速查询、查看、下载。 | 1 | 项 |
8 | 指挥调度中心 | 根据天心区管理特点,结合当地考核机制,开发相应的模块。可将现场检查反馈、转办/交办、问题整改等流程整合至平台中,支持线上线下协同处理污染问题,能够及时精准的掌握当地局部污染状况和重点企业污染排放情况,高效解决污染问题。 具体功能包括: 1、角色管理 需根据本地实际业务流程默认设置不同部门及关联角色,支持配置角色及设置权限。 2、任务派发 通过在线实时告警或线下巡查等发现污染问题,并提供移动端上报功能,支持指挥中心线上派发任务至相关责任单位。 3、任务交办 支持巡查员在移动端填写污染点位相关信息,包括点位类型、点位地址、污染类型、问题情况详情、处理建议等,支持查看交办流程及流程详情,并在污染问题处理完成后上报至指挥中心。 4、任务结束 能够在线对事件进行评估,支持任务归档与统计。 | 1 | 项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及服务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60日之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需求清单内所有服务及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调试。服务期限为:1年。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需求调研分析应当科学、详细、规范,完全建立在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4、项目所涉及的数据规范应符国家相关行业规范,保证系统与省、市相关平台对接。
5、本项目预算包含与采集外部系统的所有接口费用,系统同时应具有向相关部门提供数据的接口或能力。
五、服务标准:
六、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或线上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或线上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或线上支援。
3、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
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为采购人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能达到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在平台投入运行后,供应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技术服务、远程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对系统进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需求更新和升级、业务技术咨询、数据库更新维护以及编制运维总结报告等,同时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提高运行效率。
六、验收标准:
七、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交付及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出具《软件需求说明书》、《软件需求确认书》、《系统概要设计方案》、《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平台性能测试报告》、《平台功能测试报告》、《用户操作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七、其他要求:
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法票据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完成培训交付使用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法票据后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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