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后勤协助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9029186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后勤协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拟对后勤协助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后勤协助服务
合同金额(元):40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变更原合同支付条款
(一)原合同条款“7.费用支付”付款方式:按照财政委员会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保安队工作考核表》考核结果计算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保安服务费。7.1全月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叁元叁角叁分(¥333333.33元)(含税)。保安服务合同总价共计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 4000000.00元)(含税)。鉴于乙方提供服务的长期性及特殊性,以及存在保安员人员流动的客 观情况,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能够较好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工作任务和要求,保证服务的质量,未给甲方造成不良、不利影响,则甲方应按上述标准及时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二)原合同支付条款变更为:付款方式:按照财政委员会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保安队工作考核表》考核结果计算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保安服务费。7.1按季度支付保安服务费,即2023年3月、6月、9月、12月支付当季度服务费,每季度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00元)(含税);7.22023年12月20日前,经甲方对前期已执行服务期限(2023年1 月 1 日-2023年12月15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2023年10月1日- 12月31日服务费,即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00元)(含税);7.3乙方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以履约保函形式向甲方支付166,666 元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2023年12月已支付服务费但未执行服务期 限(即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31日)内的服务质量,如后期该阶段服务验收未合格,甲方可扣除相应日期的履约保证金。以上支付金额合计不得超过项目的支付上限。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符合规定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上次甲方所付款项超出约定的数额,则在下次付款中予以扣减。 甲方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财政支付申办手续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如因政府有关部门超期审批等原因造成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更好的履行2023年后勤协助服务采购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提高付款及结算工作效率,现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就原合同第七条中“费用支付”进行补充修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4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公安街6号大院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13902918633    传真:0755-84464132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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