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嵊州市黄泽镇渔溪坑水库坝顶硬化工程发包公告
金额
23.5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5556
预算金额2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洁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嵊州市黄泽镇渔溪坑水库坝顶硬化工程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09: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Report

嵊州市黄泽镇渔溪坑水库坝顶硬化工程

1.标题:嵊州市黄泽镇渔溪坑水库坝顶硬化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渔溪坑电站有限公司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黄泽镇渔溪坑水库坝顶硬化工程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555

6.建设地点:嵊州市渔溪坑水库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235252.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预留金10871元不下浮)。嵊州市黄泽镇渔溪坑水库坝顶硬化工程设计实施方案范围内的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30日历天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嵊水电[2018]146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需与竞包文件里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需更换,请在提交竞包文件前及时更换。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办理报名事宜,同一人只能受一家企业委托。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下浮区间为8%(含)- 12%(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 (3)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中包价=(审定预算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8日上午09:0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仙湖路271号2楼(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6.竞包保证金:4700元(大写:肆仟柒佰元整)或年度保证金,竞包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3月10日下午16:00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保证金不计息)。开户名称:嵊州市黄泽镇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黄泽支行;账号:201000031688289;银行地址:嵊州市黄泽镇东直街4号。 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发生投标人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已缴纳的竞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差额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发包人帐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黄泽工业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赵郁 联系电话:13806763389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洁丽 联系电话:0575-83018771

21.其他要求:发包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本人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以上均为原件)。若竞包人未按规定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发包会议,则发包人可视为已放弃竞包。 18.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服务中心(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服务中心(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1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发包人:嵊州市渔溪坑电站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3/6 0:00: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