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5-836908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2.项目名称:长江文化发展城市指数及综合智库信息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围绕提升南京在长江文化高端智库研究与合作交流方面的影响力,编制、发布、运营与推广长江文化发展城市指数;研究编撰长江文化发展蓝皮书;开展长江文化发展专题调研咨询;依托新华丝路信息共享平台发布多语种信息,做强南京长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华通讯社(简称“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和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单位,中国经济信息社是新华社在经济信息领域全力打造的国家队,也是新华社履行国家经济智库职能提供智库服务的市场化主体。中国经济信息社依托新华社全球资源渠道和国家级平台,打造了新华指数、新华财经、经济智库等专业研究团队,提供综合智库调查研究信息发布等服务。中国经济信息社已建成和承担多个国家级平台,并建立了新华财经、新华丝路、新华信用等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发布体系权威。承担过中国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任务,多次受邀参加国家战略性课题调研与重大政策研究。
具体特点如下:
1.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全国最大、最权威。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其资源内容具有在国内具有无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唯一性。中国经济信息社(简称“中经社”)是新华社直属企业,统一负责新华社所有经济信息业务的管理和运营,能够利用通讯社的网络和资源,依托新华社在国内外的200多个分支机构、5000多名采编人员,以及自身上千名成员的专业团队,在世界20多个重点地区和经济中心、金融中心派驻有专业信息采集人员,已经形成了中国最大、最权威的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可以提供有关全球尤其是中国的经济信息服务,包括提供经济领域的资讯、数据、行情以及深度分析、个性化咨询、交易撮合等信息服务,构建了从信息采集、生产、研发、服务到平台建设的一体化体系。中国经济信息社已建成多个国家级平台:国家金融信息平台“新华财经”,“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新华丝路”,国家级信用信息平台“新华信用”,均可发布经济领域相关信息,信息发布体系权威。
2.智库综合实力强,拥有独有的智库资源,是省内唯一一家可以同步向中央、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的机构。2015年,新华社被列入全国首批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是全国唯一一家媒体型国家智库。中国经济信息社作为新华社旗下核心骨干企业,是新华社履行国家智库职能、提供经济智库服务的唯一市场化主体,建立起一支拥有近千名成员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智库服务团队,包括数百位新华社经济分析师。其中近百位分析师有海外工作经历,部分还曾担任海外分社负责人或首席记者。与国家部委、党政机关、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等长期保持深度合作,拥有丰富的国内外权威专家资源,具备整合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党政官员共同参与的专家顾问委员会。中经社承担过中国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任务,多次受邀参加国家战略性课题调研与重大政策研究,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研究成果每年获中央领导、省部级领导批示数百件。
3.传播体系是在国内最权威的、规模最大的、传播范围最广的。新华社是国家级通讯社,承担向中央提供内部参考、传播国家重要新闻以及为用户提供信息并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目前新华社已建立了覆盖全媒体、覆盖全球的传播体系。依托新华社资源,中国经济信息社可构建融合PC端、“一带一路”经济信息平台、客户端、直播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海外社交平台和纸媒等多平台、多语种、全媒体传播矩阵,影响力辐射全球。
长江文化发展城市指数及综合智库信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具有特殊性:1.对研究机构的品牌具有特殊要求。新华社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通讯社。2015年,新华社被列入全国首批国家高端经济智库试点单位,是全国唯一一家媒体型国家智库。满足南京想加强在长江文化高端智库研究与合作交流方面的影响的要求。2.对服务机构的信息数据采集渠道具有特殊专业要求。中国经济信息社的“新华指数”具有新华社唯一国家通讯社的权威优势、遍布全国31个省份和全球180个国家的独特信息采集优势、各部委和各级党委政府良好的合作优势,这些优势、经验和资源是其他机构难以比拟的;3.项目要求持续向全球全媒体多语种、多渠道发布传播展示长江文化成果,对服务机构的信息传播推广能力提出权威性、全媒性、全球性等独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项目服务具有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本公示自2023年7月28日17时至2023年8月4日17时截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联系电话:025-83353067
2.财政部门
名    称:南京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
联 系 人:高澜玲
联系电话:025-5180886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联系电话:025-8369087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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