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地区和田县高效节能农业设施及配套设施三期续建项目(包一)-采购及运营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xzfcg(2023fs)00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女士0903-6862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和田县高效节能农业设施及配套设施三期续建项目(包一)-采购及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ZFCG(2023FS)002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县高效节能农业设施及配套设施三期续建项目(包一)-采购及运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县高效节能农业设施及配套设施三期续建项目(包一)-采购及运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200座高效节能温室大棚,每座棚面积2249平方米(长160米、宽14米,耳房长3米、宽3米),地上一层,钢结构,配套水、电等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等,以及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维护、交运、运营、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技术参数、指标和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大棚供货安装期限为80日历天,大棚运营期限为自工程投入使用起10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资格要求:
(1)运营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法人2022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个人明细(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施工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为运营方+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由运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9日2023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和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田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和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田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903-2934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和田县经济新区绿洲路稻香管委会一号厂房2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903-686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电 话:0903-68623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