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市朝天区乡村供排水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望远山社区集中供水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广元市朝天区乡村供排水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望远山社区集中供水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乡村供排水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望远山社区集中供水工程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0 条第5条更正如下:
5、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投资(2022)1652号)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 号)及广元市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全区工程招投标领域试行免交投标保证金有关政策措施的函》(广朝发改函[2022]25号),对民营企业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80000 万元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十条、其他材料中增加“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属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投标人名称)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万元,2021 年底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声明函后应有投标人名称及盖单位章。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又无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doc01765320221124093310(1).pdf
doc01765320221124093310(1).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