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西双版纳州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宣传及监测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现需委托一家技术支持单位开展技术支持服务。为保障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宣传及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105号)等文件要求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有资质的组织机构参加询价。
一、询价单位
单位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人:周增春。
联系电话:0691-2132361。
电子邮箱:2933306830@qq.com。
二、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宣传及监测。
项目地点:西双版纳州。
采购内容:确定1家技术支持服务机构负责,费用预算4.20万元。
西双版纳州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宣传及监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在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各开展1期生态环境与健康科普讲座;
(2)开展3次生态环境与健康科普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
(3)开展1次全州性的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监测业务培训;
(4)在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2024年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监测过程中,对监测点位、样本抽取、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等进行相关技术指导,对监测工作方案及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核。
三、申报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资料:报价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项目技术支持服务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报价人基本情况表等(报价文件模板详见附件)。邮寄或派人送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304室(西双版纳州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邮编:666100,电话:0691-2132361),过时投递无效。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2023年11月9日前完成相关报名工作(公示期内寄出有效,寄出后将相关寄出凭证发至邮箱2933306830@qq.com)。
五、询价结果通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在资质证书和报价单投递期限内,收到竞标公司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询价采购确定审议会。在完全符合《公告》中的采购服务机构的申报条件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服务能力、经验及合理报价的公司作为本《公告》的中标单位。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窗口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与确定成交采购的供应商签订技术支持服务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日
一、询价单位
单位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人:周增春。
联系电话:0691-2132361。
电子邮箱:2933306830@qq.com。
二、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宣传及监测。
项目地点:西双版纳州。
采购内容:确定1家技术支持服务机构负责,费用预算4.20万元。
西双版纳州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宣传及监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在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各开展1期生态环境与健康科普讲座;
(2)开展3次生态环境与健康科普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
(3)开展1次全州性的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监测业务培训;
(4)在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2024年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监测过程中,对监测点位、样本抽取、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等进行相关技术指导,对监测工作方案及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核。
三、申报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资料:报价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项目技术支持服务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报价人基本情况表等(报价文件模板详见附件)。邮寄或派人送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304室(西双版纳州景洪工业园区榕林路2号,邮编:666100,电话:0691-2132361),过时投递无效。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2023年11月9日前完成相关报名工作(公示期内寄出有效,寄出后将相关寄出凭证发至邮箱2933306830@qq.com)。
五、询价结果通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在资质证书和报价单投递期限内,收到竞标公司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询价采购确定审议会。在完全符合《公告》中的采购服务机构的申报条件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服务能力、经验及合理报价的公司作为本《公告》的中标单位。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窗口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与确定成交采购的供应商签订技术支持服务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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