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飞行学院第一学生食堂一楼面馆档口对外出租(2年)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飞行学院第一学生食堂一楼面馆档口对外出租(2年) 自由竞价 隶属活动:无 【查看活动所有标的】 当前价格 (单价):¥ 12.000000 万元 报价次数:0次 溢价率:0.00% 起始价格:12.000000万元 V型降价底线:万元 加价幅度:0.100000万元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4-08-22 08: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08-30 10:00:00
报名截止日期:2024-08-29
剩余:7天14时30分16秒
报价人 | 报价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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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
当前价
¥12.000000 万元
7天14时30分17秒
竞拍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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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信息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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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飞行学院第一学生食堂一楼面馆档口对外出租(2年) 项目编号 JX2024RZ01572C1 出租底价 12.000000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08-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9 资产概述 挂牌价格为首年租金,租期内租金保持不变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出租面积 约38㎡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2年 免租期限 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 置 详细信息
标的空置,承租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此档口为品牌加盟档口,承租方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授权加盟委托书(品牌要求为:①知名品牌,成立时间不低于6年,并申请注册了商标;②直营门店数量不低于100家;③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持的生产加工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④提供具有10人以上的社保在缴人数花名册,且缴纳时间不低于半年)。
资产地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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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22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须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加价幅度
0.100000万元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寰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寰宇(2024)估字第 F60270 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3.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4.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5.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因经营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费、财产安全损失、人身安全损失以及其他一切运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气单价按当地现行物价部门文件为准,随着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不得使用煤球、瓶装气等)。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所属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9.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10. 意向承租方应遵循“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即一个承租方可以同时投多个档口,但只允许承租一个(若一个意向承租方同时中标多个店铺,则由意向承租方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店铺承租,其他店铺自动失去承租资格并做流标处理)。即使重新挂网,已经承租店铺的承租方不得报名竞租。11. 合同签订后,每个档口收取履约保证金5万元。12.现场踏勘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式:13970805566。1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模板》。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本信息披露公告未尽事宜,意向承租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可自行征询出租方,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交付】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支付完毕且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保证金收款账号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租赁合同的; (6)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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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江西飞行学院 出租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卧龙路269号 法定代表人 龙国英 注册资本(万元) 72,545.7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360000MB08054588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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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万先生、胡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88526621、0791-88521087、0791-8852008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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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身份证 需要 需要 需要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需要 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人代表身份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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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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