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服务中心(一期)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伟清020-835435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服务中心(一期)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服务中心(一期)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442000-04-01-5951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拟建废活性炭再生系统共9万吨/年,其中:废活性炭深度再生处理规模3 万吨/年(1条1.5万吨/年多膛炉再生生产线,1条1.5万吨/年回转窑深度再生生产线),废活性炭浅度再生处理规模6 万吨/年(1条6万吨/年回转窑浅度再生生产线)。本次设计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包含业务工作区,中科院工作站,创新研究院,技术中心等)、废活性炭再生车间(含深度再生车间+浅度再生车间)、暂存库(含原料仓+成品库)、污水处理设施等。
项目占地面积16894.71 m2(25.34 亩),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7727.16 m2,总建筑面积14598.32 m2。
本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价约2.25亿元。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 18944.17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 7689.49 万元;设备购置费招标控制价为 10813.87 万元;技术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 440.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投标价格及下浮率进行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最终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款=结算阶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审定价(未下浮)×(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审定价×(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结算价最高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即当结算价款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时,按招标控制价结算,即 7689.49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下浮率必须≥6%,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设备购置费及技术服务费均按固定价包干,按合同条款需要核减的情况除外,任何情况不予增补。
项目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详勘、施工图设计及审图时间),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1)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本项目要求按照招标控制价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批复的概算建安费金额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详细勘察、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报建审查(含各专业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变更文件和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中标人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及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施工项目及其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主要设备(浅度再生设备、深度再生设备及其配套的尾气处理系统)若需在招标人推荐名单范围外进行采购,必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情形(非园林绿化工程适用)。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的设计、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5、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同类意思表述)或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的同类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个单项工程合同价或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环保工程类(包括各类污水处理、固体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土壤修复、气体处理、垃圾发电等)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需至少一家具备。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和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 3 个。其中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3.6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3.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3.8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日程安排为准,地点为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主四楼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五号颐和中心708室
邮 编:528400 邮 编:528400
联系人:刘小姐 联 系 人:陈伟清、萧婉君
电 话:0760-88889227 电 话:020-83543598
传 真: 传 真:020-8354359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gdjdsbzb@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服务中心(一期)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442000-04-01-5951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拟建废活性炭再生系统共9万吨/年,其中:废活性炭深度再生处理规模3 万吨/年(1条1.5万吨/年多膛炉再生生产线,1条1.5万吨/年回转窑深度再生生产线),废活性炭浅度再生处理规模6 万吨/年(1条6万吨/年回转窑浅度再生生产线)。本次设计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包含业务工作区,中科院工作站,创新研究院,技术中心等)、废活性炭再生车间(含深度再生车间+浅度再生车间)、暂存库(含原料仓+成品库)、污水处理设施等。
项目占地面积16894.71 m2(25.34 亩),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7727.16 m2,总建筑面积14598.32 m2。
本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价约2.25亿元。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 18944.17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 7689.49 万元;设备购置费招标控制价为 10813.87 万元;技术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 440.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投标价格及下浮率进行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最终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款=结算阶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审定价(未下浮)×(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审定价×(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结算价最高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即当结算价款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时,按招标控制价结算,即 7689.49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下浮率必须≥6%,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设备购置费及技术服务费均按固定价包干,按合同条款需要核减的情况除外,任何情况不予增补。
项目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详勘、施工图设计及审图时间),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1)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本项目要求按照招标控制价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批复的概算建安费金额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详细勘察、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报建审查(含各专业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变更文件和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中标人负责提供本项目施工报建、施工、工程变更、验收、结算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及资料,并承担与本项目有关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及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施工项目及其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主要设备(浅度再生设备、深度再生设备及其配套的尾气处理系统)若需在招标人推荐名单范围外进行采购,必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的情形(非园林绿化工程适用)。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的设计、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5、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同类意思表述)或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的同类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个单项工程合同价或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环保工程类(包括各类污水处理、固体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土壤修复、气体处理、垃圾发电等)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需至少一家具备。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和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 3 个。其中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3.6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3.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及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3.8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文中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的日程安排为准,地点为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主四楼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五号颐和中心708室
邮 编:528400 邮 编:528400
联系人:刘小姐 联 系 人:陈伟清、萧婉君
电 话:0760-88889227 电 话:020-83543598
传 真: 传 真:020-8354359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gdjdsbzb@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监督部门名称 | 神湾镇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0760-86606820 |
---|---|---|---|---|
监督部门地址 | 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城建大楼 |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9-15 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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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3-09-15 17:3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3-09-20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9-21 17: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9-22 17: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9-27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0-11 09:3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2023-10-11 08:40 | 开标时间 | 2023-10-11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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