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比选眉山市丹棱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编制方案等服务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现对眉山市丹棱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编制方案和造价预算等服务作业单位进行比选,欢迎各单位踊跃报名。
一、服务内容与最高限价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眉山市丹棱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水田恢复2300亩,总投资1100万元。服务内容为:
(1)项目区勘察设计和方案编制(含田型调整、沟渠和田间生产道建设、地力培肥等内容)。
(2)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并配合财政投资评审。
(3)项目实施前后田型调整区域俯视图航拍,工程施工中的变更。
2、服务要求:
(1)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方案必须达到施工设计的深度。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方案编制按照《四川省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川府函〔2021〕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等进行实施方案编制。
(2)制作项目区现状图(全面反映项目区现有道路、渠系、蓄水池、山坪塘、水库、田地分布及典型地物等情况),现状图比例1:2000。
(3)制作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图。项目总体规划图件比例1:2000,田形调整区等重点区域图件比例1:500。
(4)工程典型设计图
作业单位必须深入项目区,进行现场调绘,走访群众,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工程规划要详细测量,工程具体位置要落实到田间地头;设计图纸要符合相应的图件制作规范。
以上资料均提供电子档(刻光盘),纸质文档一式8份交业主,评审报送资料除外。
(5)项目实施前后田型调整区域俯视图航拍。
3、设计要求:
(1)根据现状、相关部门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改造;在设计开展前应与采购人详细确认和沟通具体有关设计事宜,设计方案(效果)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完成详细符合标准的施工图设计,出图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为准。
(2)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审查。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设计方提供周期性的工地建设视察,审察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协助采购人确认工程建造是否符合施工文件设计方面的要求,参加定期的工程会谈、解答与施工文件相关的问题。
(4)设计方应指派有资格的各专业代表,及时解决工程现场的设计问题。
(5)必须确保项目获得省市审核通过。
4、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资料费、设计费、差旅费、打印费、税费、照片、胶卷、底片、冲印、现场踏勘等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2)知识产权:采购人拥有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本项目提交成果应包括经批复的成果,还包含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设计成果的理解和使用的所有基础性、关键性、可编辑的工程数据文件。采购人在结清所有委托设计服务费用后,完全享有委托供应商设计完成的成果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3)设计完成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并交付采购人。
(4)设计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设计通过市级评审和省厅审定合格,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余款在项目实施完成,并且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区建设前后的航拍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最高限价
按照丹棱县财政局(丹财采〔2017〕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27.5万元,高于此价格的投标报价无效。
二、作业单位报名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财务报表的复印件1份或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3年以来1份缴纳税收和1份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二)特殊要求
1、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2018年以来5个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携带资料(必须密封,报名后至评审前由投标方自己保管)
1、投标或响应函,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上报名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内容或工作任务应答表。
3、报价单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满足条件且有意愿参选的作业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7日18时0分前,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第二办公区)报名,过时无效。
五、服务单位选取
2023年12月28日10时0分,在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会议室进行评审(报名后未到场的为放弃投标)。
评审方法:
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密封性、规范性、签字盖章等),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予以淘汰。合格的投标单位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根据报价单,确认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为扶持小微企业,若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则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相同时,取报名资格条件第二项特殊要求中的优者。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专家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后,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评审专家组认为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投标或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公示
确定中标的服务单位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37209506。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
一、服务内容与最高限价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眉山市丹棱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水田恢复2300亩,总投资1100万元。服务内容为:
(1)项目区勘察设计和方案编制(含田型调整、沟渠和田间生产道建设、地力培肥等内容)。
(2)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并配合财政投资评审。
(3)项目实施前后田型调整区域俯视图航拍,工程施工中的变更。
2、服务要求:
(1)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方案必须达到施工设计的深度。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方案编制按照《四川省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川府函〔2021〕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8号)等进行实施方案编制。
(2)制作项目区现状图(全面反映项目区现有道路、渠系、蓄水池、山坪塘、水库、田地分布及典型地物等情况),现状图比例1:2000。
(3)制作项目区工程规划布局图。项目总体规划图件比例1:2000,田形调整区等重点区域图件比例1:500。
(4)工程典型设计图
作业单位必须深入项目区,进行现场调绘,走访群众,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工程规划要详细测量,工程具体位置要落实到田间地头;设计图纸要符合相应的图件制作规范。
以上资料均提供电子档(刻光盘),纸质文档一式8份交业主,评审报送资料除外。
(5)项目实施前后田型调整区域俯视图航拍。
3、设计要求:
(1)根据现状、相关部门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改造;在设计开展前应与采购人详细确认和沟通具体有关设计事宜,设计方案(效果)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完成详细符合标准的施工图设计,出图时间以采购人要求的为准。
(2)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审查。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设计方提供周期性的工地建设视察,审察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协助采购人确认工程建造是否符合施工文件设计方面的要求,参加定期的工程会谈、解答与施工文件相关的问题。
(4)设计方应指派有资格的各专业代表,及时解决工程现场的设计问题。
(5)必须确保项目获得省市审核通过。
4、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资料费、设计费、差旅费、打印费、税费、照片、胶卷、底片、冲印、现场踏勘等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2)知识产权:采购人拥有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本项目提交成果应包括经批复的成果,还包含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设计成果的理解和使用的所有基础性、关键性、可编辑的工程数据文件。采购人在结清所有委托设计服务费用后,完全享有委托供应商设计完成的成果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3)设计完成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并交付采购人。
(4)设计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设计通过市级评审和省厅审定合格,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余款在项目实施完成,并且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区建设前后的航拍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最高限价
按照丹棱县财政局(丹财采〔2017〕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27.5万元,高于此价格的投标报价无效。
二、作业单位报名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财务报表的复印件1份或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3年以来1份缴纳税收和1份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二)特殊要求
1、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2018年以来5个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携带资料(必须密封,报名后至评审前由投标方自己保管)
1、投标或响应函,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上报名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内容或工作任务应答表。
3、报价单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满足条件且有意愿参选的作业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7日18时0分前,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第二办公区)报名,过时无效。
五、服务单位选取
2023年12月28日10时0分,在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会议室进行评审(报名后未到场的为放弃投标)。
评审方法:
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密封性、规范性、签字盖章等),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予以淘汰。合格的投标单位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根据报价单,确认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为扶持小微企业,若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则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相同时,取报名资格条件第二项特殊要求中的优者。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专家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后,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评审专家组认为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投标或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公示
确定中标的服务单位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37209506。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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