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91.00元
招标联系人谢富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祁东县2016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黄花菜产加销一体化)调整方案》的批复

  祁扶领办发〔2018〕9号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祁东县2016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黄花菜产加销一体化)调整方案》的批复

  祁东县吉祥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2014-2017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22号)精神,结合项目实际和市场规律,修正完善的《祁东县2016年扶贫重点产业项目(黄花菜产加销一体化)调整方案》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按项目调整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

  祁东县2016年扶贫重点产业(黄花菜产加销一体化)项目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促使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民精准脱贫,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引导和支持新型农民经营组织参与精准扶贫 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14号)和省扶贫办《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湘扶办〔2016〕65号)文件,祁东县2017年黄花菜产业扶贫项目建设,以省扶贫办提出的扶贫重点产业“四跟四走”理念为指导,努力探索,构建扶贫经济组织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模式,夯实农民增收脱贫的根基,实现“双零双赢”(农民零风险、零投入、公司少投入,稳用工,农民、公司均受益)。

  二、实施地点及范围

  项目以祁东县步云桥镇、太和堂镇、蒋家桥镇、黄土铺镇、官家嘴镇、白地市镇、城连墟乡、凤歧坪乡、马杜桥乡等9个黄花菜主产区为中心,涉及23个村532户贫困户2660人贫困人口。由祁东县吉祥食品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与实施。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一)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建设有机黄花菜示范基地1500亩,建设资金1366万元;

  ?初、深加工规模建设,年加工黄花菜1021吨,建设资金1044.8万元;

  ?市场品牌网络化建设与研发,建设资金280万元,收购黄花菜资金500万元。

  以上三项累计投入资金3190.8万元。

  (二)资金来源与筹措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9万元(到贫困户532万元,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177万元),扶贫小额贴息贷款967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514.8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表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万元)

一、种植基地建设

1366

1.1流转土地

1500

400

60

1.2土地平整

600

1500

90

1.3机耕道

2800

300

84

1.4种苗款

980

2000

196

1.5.1肥料、农药(5年)

1500

800

536

1.6 种植、管理、采摘人力成本

400

二、加工基地建设

310

2.1加工车间

1500

600

90

2.2恒温保鲜库

725

2000

145

2.3锅炉房、收购棚等厂棚

1500

500

75

三、机械设备

384.8

3.1杀青机

4

30000

12

3.2全自动加工机

1

2450000

245

3.3包装机

1

88000

8.8

3.4锅炉及安装

1

270000

27

3.5检测设备

1

170000

17

3.6其它配套设施

75

四、市场网络化建设、推广、研发

280

4.1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50

4.2品牌旗舰店建设

60

4.3推广费

20

4.4研发费

150

五、加工、包装、管理成本

350

5.1包装纸箱、包装袋

50

5.2 加工、包装、管理人员工资

300

六、收购黄花菜

500

合 计

3190.8

  四、利益机制

  (一)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股份合作方式,对入股贫困户进行整体、成片帮扶,时间5年。一是对参与政府财政扶贫专项补贴及金融机构贷款的贫困户入股本金按1万元/人分贷统还资金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元/人,计12000元/人计算,保底分红收益方式: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按分贷统还本金10000元/人的8%、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2000元/人的10%保底分红三年,贫困对象三年分贷统还利息由县扶贫办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之后第四年、第五年,贫困户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本金的10%获得公司分红收益。项目合作期间,公司于第三年开始逐年返还贫困户财政扶贫专项本金。二是对只入股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贫困户,公司按贫困户入股本金2000元/人的10%分配保底收益,同时按期返还贫困户入股本金。贫困户入股本金在签约合作的5年内不得转让和出售。

  (二)综合服务

  1.就业及创业帮扶。(1)项目招聘工人时,优先面向帮扶对象招聘,通过技术培训后,帮助其上岗就业,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工人;(2)帮助帮扶对象一边公司务工学习种植技术,一边在家建种植基地,边学边用学习生产技术,几年后自己建设自己基地,建自己的家庭农场,实现创业梦想;

  2.信息技术指导。(1)对自主种植黄花菜帮扶对象,在黄花菜种植期间由公司派出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技术指导,确保黄花菜的质量和产量,并安排专人负责。(2)建立信息平台,向帮扶对象及种植户发布农业信息,包括种植技术、病害防治、灾害预警等。

  3.收购服务。(1)向帮扶对象或种植户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和本企业所需的产品品种;(2)与帮扶对象或当地黄花菜种植户签订黄花菜收购协议,在协议中规定企业拟收购的黄花菜品种、黄花菜标准、湿度标准以保证企业收购原料的质量,同时,确定对农户的支付方式、保护收购价格、收购量和其他应由公司提供的服务,明确公司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收购工作协调、有序进行。(3)严格执行协议,不擅自降低收购价格,不拒绝收购合格产品,严格、认真履行收购协议,维护种植户利益。兑现措施原则上为现收现兑。

  五、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项目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市场运作、帮扶对象积极参与”的工作思路,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评审及评估,考核与奖惩并举。祁东县从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项强进行工作指导,推动项目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筹划设计、信贷资金、工作监督等重大事项,积极支持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祁东县吉祥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富生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实施。建设阶段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领导和指挥,项目竣工投产后生产管理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设立管理机构。

  1、项目建设阶段管理措施

  工程管理:项目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施工管理。在项目建设阶段,项目领导小组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施工,实行经济技术责任制。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后,由企业设立职能部门执行管理职能。

  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施工时应设立专门账户,固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制度,切实保证专款专用。并保证账目清楚、有据可查。

  2、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措施

  生产管理:项目投入生产后,负责项目生长组织,操作管理等:计划建立健全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并申请认证的工作。

  财务管理:财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合规性、流动性、安全性。

  销售管理:项目投入生产后由销售办公室负责产品的销售信息的收集、客户建立和售后服务。

  技术培训:根据生产技术要求,对项目单位员工及帮扶对象或其他农户开展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资金监管

  1、资金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规范、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财务制度,保证资金进出规范、合理。由专业财务人员负责执行,财务数据及时统计上报、分析,供决策调整。

  (2)设立财政资金管理专户。专户专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并建立使用登记,做到票据及数据完整、真实。

  (3)大宗物资及较大工程实行招标采购,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4)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帮扶的扶贫对象、公布项目执行和项目效益情况。

  2、监督检查

  (1)接受政府监督。项目接受县扶贫办、乡镇扶贫工作站和村支两委及贫困户代表的共同监督;县政府将组织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不定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使用资金的行为,无论是个人或集体一律严肃查处。

  (2)接受股东监督。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理事会成员9人,监事会成员5人。理事会、监事会各含扶贫对象4人、2人,参与理事会、监事会的扶贫对象由推荐或选举产生,执行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权。凡项目重大建设和重大资金支出需经过理事会讨论决定,执行过程接受监事会监督。监事会成员可每季度对项目财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要求解释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三)收益保障

  1.股金分红。贫困户参与公司项目合作每满一个合作年度,公司分配贫困户保底收益一次。收益分配按分贷统还资金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别计算,分贷统还资金按每年投入10000元/人本金的保底8%计算,分配收益自公司与贫困户签订的《祁东县黄花菜产加销一体化扶贫项目股份合作协议》之日起至分贷统还贴息期满为止,时间三年,每人每年保底800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每年投入本金2000元/人的10%计算,分配收益自公司与贫困户签订《祁东县2016年省重点扶贫产业(黄花菜产加销一体化)非金融参与项目合作协议》之日起至合作期满时止,时间五年。公司务必按协议约定将贫困户保底收益及时支付到贫困户“扶贫卡”账户。

  2.本金保障。公司对贫困户投入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实行分期分批按年度返还本金。第一次返本从公司与贫困户签订合同期满足三年开始,首次返贫困户本金400元/人;第二次合同期满足四年返贫困户本金400元/人;第三次合同期满足五年返贫困户本金1200元/人。

  3、其他收益。双方合作期间,项目基地雇工,甲方必须优先雇佣乙方剩余劳动力,保障其劳务收益。同时,双方合作期间,乙方自行种植的黄花菜,在质量达标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最低保底价优先收购,达到乙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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