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市中心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号/序号:002 服务内容:核磁共振、DR维修维护保养采购 | |
序号 | 招标参数 |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装配、调试等的企业资格(即在营业执照中有注册)。 | |
1 | 投标人必须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
2 | 投标人必须具备充足的备件供应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详细文字和图片等说明文件以供采购方核实。 |
★3 | 常规服务要求 |
3.1 | 投标人必须具备充足的备件供应能力,要求在国内设有备零备件仓库,投标人须提供详细文字和图片等说明文件以供采购方核实。 |
4 |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全新磁体更换的能力,并提供5年内磁体海关报关单据复印件以资证明。 |
5 | 每年365天开通,并有10人以上专人接听并全程协调资源,具备可视化中央控制和实时管理. |
6.1 | 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14小时。 |
6.2 | 投标人具有5年以上稳定的常驻服务机构(人员),其中人员具有上述规格型号设备的原厂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其相关办事处详细地址与联系电话以供采购方核实。 |
7 | 投标人必须有MR系列设备专职技术支持团队>=4人,且至少1名具备10年以上的投标人公司服务年限。提供姓名及原厂培训考核合格授权资质证,且在考核合格有效期内。 |
8 | 投标人能够合法取得相关设备生产者研发部门和工厂的技术支持。 |
9 | 投标人配备有维修保养设备的全职的应用培训专家>=2人,能以现场的和远程的形式,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提供人员姓名、职位及专业背景资料。 |
10 | 投标人须有合法权限访问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原厂全球维修经验数据库《Offline knowledge》,提供有效的访问用户名。 |
11 | 投标人须具有经校正的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并提供序列号和需校正的工具仪器的校正记录文件。 |
12 | 投标人须具相关专用工具和设备,并提供相应资料证明。 |
13 | 投标人须具有GE MR专用励磁、匀场工具>=2套. |
13.1 | 投标人须具有GE MR梯度涡流校正工具至少一套。 |
13.2 | 投标人须具有GE MR专用射频调试工具>=2套。 |
13.3 | 投标人工程师须具有静电防护工具1套和相应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服务过程的安全性。 |
13.4 | 投标人所有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上述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原厂备件。 |
14 |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该证书证明了相关零备件比如线圈与上述所有维修设备整机匹配性。 |
★14.1 | 响应时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接获报修电话后,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 |
15 | 响应周期为全年。 |
15.1 | 响应时间须<24小时。 |
15.2 | 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 |
15.3 | 投标人必需能合法并及时获取并提供全套完整的原厂系统软硬件改进措施即FMI。 |
16 | 投标人必需能合法获得、完整使用有效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维修钥匙(Service Key),以解决相应故障。 |
17 | 每年提供设备定期保养4次,并提供符合原厂技术要求的保养报告。 |
18 | 设备定期保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设备清洁、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电气环境检测等。 |
★18.1 | 提供详细的保养计划,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清洁、系统性能测试及校准、电气环境检测等 |
★18.2 | 具有电气环境保障团队和设备,能够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质量、电磁干扰、环境腐蚀气体与震动等。要求提供仪器资料、检测报告样本作证明。 |
19 | 如果投标人提供MR设备表面线圈保,由投标人按线圈生产方的质量标准进行维修,维修期间投标人提供原厂的备用线圈。 |
20 | 如果投标人提供MR设备磁体制冷保修,应包括液氦及时供应,冷头,氦压机、水冷机、吸附器、氦管等制冷系统部件的原厂维修和原厂部件更换。 |
21 | 如果投标人提供MR设备电子部分的全保合同,在设备故障更换备件时须更换原厂部件, 同时可提供磁体与AW工作站以及中央空调机组的保修(费用另计)。 |
22 | 如签署全系统保修合同(电子部分,磁体,制冷和线圈),提供设备开机率保证, 达到93%以上。 |
23 | 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服务过的医院名单与设备型号等详细信息以供采购方核实。 |
★25 | 若投标人不是本次所维保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26 | 远程服务要求 |
26.1 | 设备运行分析管理 |
26.1.1 | 客户通过登录提供的链接查询设备状态信息 |
26.1.2 | 支持远程服务的记录查询 |
26.1.3 | 支持设备使用分析统计(扫描量,使用序列等) |
26.2 | 设备维修维护管理 |
26.2.1 | 提供设备维修的历史记录服务报告 |
26.2.2 | 提供设备维护的历史记录服务报告 |
26.2.3 | 设备合同状态查询 |
26.2.4 | 工程师的派工状态 |
26.3 | 提供一台终端接入设备 |
★27 | 投标人所更换的备件为原设备零配件同一生产厂家和同一型号规格的全新零配件,并提供零配件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材料、生产厂家质量证明(国内供货)、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单(国外供货)。且备件供应100%保障。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海城市环城东路39号
联系方式: 0412-3199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024-22722158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尚峰
电 话: 024-2272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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