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伊云湖畔小区10kV配电工程电缆采购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伊云湖畔小区10kV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30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19】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伊云湖畔小区10kV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3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
2.5招标控制价: 55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7产品保修期:1 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2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2月-2023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1年8月 1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年8月 16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授权代理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年5月 16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2021】5号文、【2022】17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予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⑤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江苏勇胜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明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瑞银龙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明确所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至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 8 月 16 日至2023年 8 月 23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9 月7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 营业执照;
2、 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 经营状况良好承诺书;
4、 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 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1点相关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北路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龙花园9-3号
邮编:2222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纪主任 联系人:仲工
电话:0518-80185237 电话:0518-85630998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一正二副,共三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因系统无法签字或盖章的证明资料, 需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30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19】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云县GYJ2018-1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伊云湖畔小区10kV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器材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居民类 | | | | |
1 | 10kV交联电缆 | ZC-YJV22-8.7/15-3x400 | 千米 | 0.198 | |
2 | 10kV交联电缆 | ZC-YJV22-8.7/15-3x240 | 千米 | 1.202 | |
3 | 10kV交联电缆 | ZC-YJV22-8.7/15-3x70 | 千米 | 0.287 | |
4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240 | 千米 | 1.193 | |
5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150 | 千米 | 2.712 | |
6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95 | 千米 | 1.529 | |
7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70 | 千米 | 1.917 | |
8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50 | 千米 | 1.086 | |
9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35 | 千米 | 0.300 | |
10 | 屏蔽控制电缆 | KVVP2-22 4*2.5 | 米 | 1800 | |
KVVP2-22 4*4 | 米 | 900 | | ||
KVVP2/22 10*2.5 | 米 | 1000 | | ||
11 | 阻燃电力电缆 | ZR-VV22-0.6/1 2*4 | 米 | 500 | |
12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x95 | 千米 | 1.068 | 公建部分 |
13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x70 | 千米 | 0.848 | 公建部分 |
14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x50 | 千米 | 1.493 | 公建部分 |
15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x35 | 千米 | 1.156 | 公建部分 |
16 | 1kV交联电缆 | ZC-YJV22-0.6/1.0-4x16 | 千米 | 0.150 | 公建部分 |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3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
2.5招标控制价: 55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7产品保修期:1 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2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2月-2023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1年8月 1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年8月 16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授权代理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年5月 16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2021】5号文、【2022】17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予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⑤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江苏勇胜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明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瑞银龙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明确所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至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60 分; 技术响应:20分; 商务响应:4 分; 售后服务:5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9 分; 业绩:2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 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投标报价 (60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技术响应 ( 20 分) | 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 (0-7分) | 1、针对产品存在问题或为保证质量,提出具体质量改进措施并付之实施且行之有效的得 1~2 分,改进方法不理想的得 0~1分;没有的得 0 分。 2、生产规模最大的得 3 分,较大的得 2 分,其他得 1 分。 3、生产设备先进、加工工艺较优者得 2 分;一般,得 1 分;较 差,得 0 分。 |
技术规格、参 数响应 (0-10分) | 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3分,技术参数负偏离视为重大偏差;本项最高3分。 2、型式试验(0-7分): a. 有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0-3分) b. 型式试验项目齐全,试验项目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分,缺一项内容或一项主要参数低于投标文件的要求扣 1 分 (0-4分)。 此项内容请在技术参数表依次列出。 注:以投标文件中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 |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 (0-3分) | 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得 3 分,少一项扣 1 分,没有得 0 分。 | |
商务响应 (4 分) | 交付使用期 (0-4分) |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 1-2 天,得1 分;提前 3-4 天,得 2分;提前 5 天或以上得 4分。 |
售后服务 (5 分) | 售后质保内容(0-5分) | 1、保修期为一年,每延长一年加 1 分,最多得 2 分(提供承诺书)。 2、评委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配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以及质保期后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最高得3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9 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9 分) | 供货方案( 0-9 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
业绩 (2 分) | 业绩 (2 分) | 近三年(2020 年8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 330 万元类似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的不予计分,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 8 月 16 日至2023年 8 月 23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9 月7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 营业执照;
2、 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 经营状况良好承诺书;
4、 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 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1点相关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北路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龙花园9-3号
邮编:2222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纪主任 联系人:仲工
电话:0518-80185237 电话:0518-85630998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一正二副,共三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因系统无法签字或盖章的证明资料, 需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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