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高效完成《2021-2022年望城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服务》项目。委托费用合计482640元,其中日常考核324000元/年,调阅公交企业运营记录21600元/年,考核表打印12000元/年,上报违规信息9600元/年,编制考核报告60000元/年,税费及其他55440元/年。
我公司自行完成外业调查与内业数据处理,每月以报表形式向区交通局提交调研、统计数据。
主要采用随机抽查和跟车暗访两种方式进行。
(1)营运调度考核: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考核人员不定期前往各公交线路调度室收集各线路的营运调度情况,内容包含考核当日的运力、高峰、平峰时段发车间隔等,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照考核评分办法进行打分。
(2)日常考核:采用跟车暗访。考核人员对照事先制定的考核评分表及相关考核要求,如实记录考核过程发现的相关违规情况并进行打分,保证信息的清晰、准确,并留存相关证据。
1、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望城区公共客运行业第三方社会专业测评机构服务质量考评表》规定的考核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同意。
(2)成交供应商采用跟车考核、调阅公交企业运营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3)成交供应商按月组织考核实施,采用线路百分制评分的方式,统计每条公交线路考核结果和企业考核结果。
(4)成交供应商每周至少安排14人次跟车考核,月考核线路覆盖率需达到100%,单条线路考核车辆数不少于该线路车辆总数的60%,每次考核应安排不少于2名考核人员。
(5)采购人负责调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调查机构日常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该单位报告。
(6)保密原则:成交供应商日常考核资料、综合考核结果、考核报告只向采购人负责,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向公共客运经营者、从业人员、媒体等任何第三方透漏。
(7)成交供应商每周向采购人上报一次考核数据,并于次月15日前,调查机构向采购人提交上个月测评考核报告,包含电子版和5份纸质版。每月提交的报告应反映考核数据抽样情况、各公交线路总体考核评价、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建议、考核项目的缺陷或修改意见等。
(8)原始考评资料必须及时装订存档,电子数据至少在云端保存1年才能报批销毁。所有考核、统计、分析、报告等资料要随时接受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9)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考核车辆时,不得现金投币乘车,必须采取刷卡乘车,留取工作痕迹。所有测评员使用的公交卡需提前报项目组备案。
(10)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借考核的名义接受公共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宴请、礼品、礼金,更不得索要礼品礼金等,否则一经查实,将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成交供应商各项工作专门考核人员必须实施岗位轮换和人员更新。工作人员每月要轮换到不同的公交线路考核,至少每年度要更新30%的专门考核工作人员。
(12)成交供应商每月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考核项目的标准、考核表格的填写、证据的保存、数据的整理等进行必要的培训,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13)考核人员必须配备并在工作时携带相应的工作设备,包括摄影摄像设备、录音设备等。在日常测评检查中,查实的严重的违规行为应采取录像、拍照、录音等措施保留证据并通过行业监督热线电话12328进行反映。
(14)在公交服务质量考核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尽量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线网优化、场站布局、运力配置、运输组织等方面内容。
2、技术要求
(1)考核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考核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深刻的领会,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
(3)考核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4)考核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1)验收按照成交供应商服务方案和采购人要求进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甲方应按照时间进度,支付项目调研费用;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向他人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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