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雅安市雨城区康馨苑4栋1单元101号房源转让
金额
71.8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sc1004786
预算金额71.83万元
招标联系人-159288659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2
公告正文

雅安市雨城区康馨苑4栋1单元101号房源转让

发布时间:2023-12-19 09:35:09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标的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康馨苑4栋1单元101号房源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3SC1004786 转让底价 71.838632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9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安康路13号4栋1单元101号房,转让标的物以实际看样为准。挂牌价不含水费、电费、物管费、天然气费等其他费用,如涉及相关费用,需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标的物查看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15928865927。
三、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资产信息表》。

四、本次转让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按照雅安市房管局提供的电子合同为准。

五、资产信息表:

标的名称

康馨苑 41单元101号房源转让

地理位置

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安康路13

房屋用途

住宅

所在楼层

1层

产权面积

111.62㎡(以办理产权证面积为准)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详见户型图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抵押

优先购买权

¨ þ

房屋现状

þ 空置 o 自用 ¨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雅安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0MA62C33Q5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雅安市 雨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兴街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卢登泉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1600678393557B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雅安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雅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摘要
批准日期 2023-10-24
批准文号 2023年第十二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摘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71.838632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的成交价款及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大产权,不涉及抵押、担保。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做好充分的了解。并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在报名前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
二、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的成交以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租赁情况、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根据双方确认的移交时间作为租金、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的结算时间点,即在移交时间以前的租金由转让方享有,在移交时间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在移交时间以前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负责向承租户催缴,在移交时间以后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交纳。
六、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811100101340081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2320156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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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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