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安粮油产业园轻集料混凝土线上询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贵安粮油产业园轻集料混凝土线上询价书
贵安粮油产业园轻集料混凝土线上询价书
询价书名称 | 贵安粮油产业园轻集料混凝土线上询价书 |
询价书编号 | XJS-贵安粮油-2024-002 |
联系人 | 张勇 |
联系电话 | 13609172930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周宇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7761279952 |
其他说明 |
物资名称 | 轻集料混凝土 |
规格型号 | LC7.5 |
定货要求 | 强度:要求LC15,详见附件询价书 |
采购数量 | 2800 |
计量单位 | 立方米 |
交货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内 |
交货日期 | 2024年5月-2024年12月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5-10 09:00:00 |
标的类型 | 物资 |
收货人 | 张勇 |
收货电话 | 13609172930 |
交货方式 | 货到工地,卸货完成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11014561071009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每月15日为当月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货款按以下条件支付,货物检验合格并办理当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甲方业主当期已拨付工程进度款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65%货款,自所有货物交付完毕,贵安新区进出口粮油产业园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签订封帐协议后8个月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
要求资质名称 | 无资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无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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