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187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赵树江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27 14:02:00原文链接地址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18711 工程名称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18711001002 标段名称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监理
建设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05月04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建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赵树江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00388852 0.990000% 143日历日 合格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91.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建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方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赵树江 朱光焱 侯维亮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证书编号 00388852 00340871 00275196
投标报价 0.990000% 0.970000% 0.990000%
工程工期 143日历日 143日历日 143日历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评审得分 91.3 86.82 84.8
企业业绩
1.沈阳市辽中区朱家房中心卫生院项目监理
2.西郊路改造工程监理
3.金柳路(枫杨路173巷—丁香街)道路提升工程监理
4.上海汽车地毯总厂(沈抚)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监理
5.苏家屯区国有企业老旧小区改造移交项目监理
6.沈阳市于洪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2标段
7.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中心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监理
8.新生街南段新建道路工程监理
9.皇姑区辽河街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10.2022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监理6标段
11.沈阳市辽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套工程监理
12.2022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监理(铁西区、沈北新区)
1.沈阳大悦城E馆项目监理咨询服务
2.辽宁好粮油粮食绿色仓储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3.沈阳市浑南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2标段(市政公用工程)
4.2021年和平区广场、公园等区域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5.辽中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项目监理(二标段)
6.沈阳市和平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小区改造)施工监理三标段
7.新民市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
8.沈抚新区深井子老旧小区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李石君悦社区用房装修及新建李石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深井子街道巷路维修工程、李石经济区巷路新建工程、拉古经济区巷路新建工程监理
1.浑南区2020年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2.和平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
3.2020年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二)监理
4.大东区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 -市政工程监理
5.2020年中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小区内基础设施改造)监理
6.大东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监理2标段
7.和平区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项目管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建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方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开、竣工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 22.其他;沈阳祺鹏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技术暗标要求第10项是否允许字体涂色。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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