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小院涞水县南湖项目(北片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小院涞水县南湖项目(北片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涞水县行政审批局 以 涞水审批投资备字【2023】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小院涞水县南湖项目(北片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保定市涞水县南湖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建设“保定小院 ”12套及相关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b.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d.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f.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5 00:00 至 2024-04-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15 13: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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