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开展7月限价挂网新增药品卖方会员报价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卖方会员: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4号)及《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渝医保发〔2021〕13号),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为保障新增药品卖方会员报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价范围 截至2023年7月6日在药交所平台产品资质审核通过的且符合《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限价挂网条件的药品。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该产品在全国其他省级采购平台现执行的最低挂网价(注射剂以制剂包装单元计,如支/瓶/袋,其他剂型药品以最小零售包装单元计)。 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规范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和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47 号)文件要求,通过平台交易采购药品须使用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申报挂网,包装规格等数据信息与国家医保标准编码完全一致,无编码药品不予挂网。 二、 时间安排及操作路径 7月7日药交所开放平台报价功能,请卖方会员及时登陆平台报价,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为7月11日。 报价路径:【药品管理】-【价格申报管理】-【新增】。 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维护路径:【药品管理】-【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维护管理】-【新增维护】。 7月17-18日卖方会员确认“仿制药品挂网价格不超过原研药品价格等相关规定”的限价结果及申报为“无价格”的药品挂网限价,拒绝及逾期未确认限价的药品视为当月报价无效。限价确认路径:【药品管理】-【药品价格列表】-【操作】。 7月20-26日药交所将通过系统公示报价结果并接受企业投诉。投诉路径:【药交网】-【意见反馈】-【新增】。 7月底将受理通过的药品信息报送市医保局。 三、 注意事项 1.卖方会员未规范维护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拒绝及逾期未确认限价的药品、报价初审不通过的药品,将不予公示且不报送市医保局复核。若后续申请挂网,须按照限价挂网新增药品申报流程重新报价。 2.请各卖方会员及时关注药交所网站和平台发布的通知,登录平台进行价格申报、价格自证等操作。 3.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江西联盟未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即将执行,国采八批重庆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及江西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内纳入我市采购范围的药品请尽快申报产品资质信息,无须参与限价挂网药品报价。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23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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