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含清远、汕头、珠海、湛江、揭阳、中山、云浮、东莞、佛山)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00220000008167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含清远、汕头、珠海、湛江、揭阳、中山、云浮、东莞、佛山)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汕头供电局、珠海供电局、湛江供电局、揭阳供电局、中山供电局、云浮供电局、东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清远、汕头、珠海、湛江、揭阳、中山、云浮、东莞、佛山市
2.2项目建设规模:
(1)清远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清远供电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清供电计〔2021〕13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清供电计〔2021〕13号文,本次补充计划总投资17795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清远供电局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2)汕头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汕头供电局关于下达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汕头电计〔2021〕155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汕头电计〔2021〕155号文,计划总投资87300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汕头供电局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3)珠海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关于落实广东电网公司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有关要求的通知》(珠供电计〔2021〕7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珠供电计〔2021〕7号文,计划总投资57792.6992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珠海供电局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4)湛江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湛江供电局关于下达2021年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湛供电计〔2021〕8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湛供电计〔2021〕8号文,计划总投资23283.48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湛江供电局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5)揭阳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关于下达揭阳供电局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揭供电计〔2021〕17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揭供电计〔2021〕17号文,计划总投资40834.54 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揭阳供电局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充电桩项目包含年中调整)。
(6)中山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关于下达中山供电局2021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中供电系统规划〔2021〕67号)、《关于下达中山供电局2021年配网基建投资计划预备费总投资规模的通知》(中供电系统规划〔2021〕93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含预备费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中供电系统规划〔2021〕67号文,中供电系统规划〔2021〕93号文计划总投资49136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中山供电局2021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7)云浮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关于分解下达云浮供电局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云供电计〔2021〕12号)内的2021年新建第一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预安排项目除外)。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云供电计〔2021〕12号文,计划总投资31423.4556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云浮供电局2021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8)东莞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关于下达东莞供电局二〇二一年中低压配电网投资计划的通知》(东电计〔2021〕22号)内的新建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东电计〔2021〕22号文,计划总投资80302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东莞供电局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9)佛山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框架招标框架招标指《关于补充下达2021年计划预算的通知》(广电计财〔2021〕11号)、《关于下达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算及增补成本费用预算的通知》(佛供电财〔2021〕3号)内的新建第二批配电网基建项目。根据广电计财〔2021〕11号、佛供电财〔2021〕3号文,计划总投资86432万元,最终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佛山供电局2021 年度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含通信)、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4项目类别:服务类
2.5监理服务期限:在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竣工日期为准)。
2.6标的物清单:
标的名称 | 标段号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段名称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清远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320.31 | 本次招标分为9个标的,合计17个标段;同一标的内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 个标段;标的之间投标单位可兼中。 | 清远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汕头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813.43 | 汕头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5 | |
珠海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1040.27 | 珠海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5 | |
湛江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429.9 | 湛江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揭阳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209.12 | 揭阳榕城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2 | 187.28 | 揭阳揭东、惠来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3 | 338.62 | 揭阳普宁、揭西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中山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884.45 | 中山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5 | |
云浮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265.33 | 云浮云城、罗定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2 | 104.92 | 云浮云安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3 | 113.29 | 云浮新兴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4 | 82.08 | 云浮郁南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东莞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329.85 | 东莞城区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2 | 313.22 | 东莞西区、东北区、虎门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3 | 309.76 | 东莞西北区、东区、长安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4 | 492.6 | 东莞南区、东南区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1 | ||
佛山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1 | 1555.78 | 佛山供电局2021年第二批中低压配电网项目监理 | / | 5 |
注:1、预计采购金额为: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的总投资为基数估算的费用。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及正式投资计划内下达的项目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7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2 | 财务要求:无要求。 |
3 | 业绩要求:无要求。 |
4 | 信誉要求:无要求。 |
5 |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6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要求。 |
7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要求。 |
8 |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 |
9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31日17时至2021年06月0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eb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物资公司)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05月31日17时00 分00 秒,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9日08时45分00 秒。投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 757 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
邮编:510080 | 邮编:510630 |
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物资公司) |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许小姐、徐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8、85125046、85121727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9. 业务监督部门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10. 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1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