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82-rgcj-c2023-0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坚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相芹1377380056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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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市河道保洁、巡查、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11: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RGCJ-C2023-0015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城市河道保洁、巡查、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单: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东陈镇育贤街58

成交金额:贰佰陆拾万伍仟捌佰元(2605800元)(叁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如皋市城市河道保洁、巡查、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11条河道(附件1)进行保洁、巡查、维修,河道水面面积约56.69m2,调控日常保洁11条河道水位,根据需要控制11条河道上的相关补水泵闸,合同签订三年。(2023825--2026824日)

②对城北街道、高新区8条河道每半月进行巡查(附件2),长度约13.77kmm,并形成相关台账记录,合同签订三年。(2023825--2026824日)

③红十四军湿地公园养护合同202312月底到期,此次一并进行招标, 养护期三年。(202411--2026824日)

河道保洁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打捞河面漂浮物、收割水生植物、巡查河道排口、并负责所辖河道闸门的水位控制、河面障碍物清理、河道内及岸线两侧倒伏树枝清理、打捞物分类处置、支河拦污网设置和维护,涉河违章巡查和报告等,同时负责污水排放口封堵、污水来源的排查,防溺水巡查及宣传,以及费用低于5000元的小维修,如遇特殊情况及恶劣天气,维修费用报采购人后另计。保证管护范围河道内干净、整洁、无漂浮物。

城市河道巡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查河道红线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口、河面是否清洁、河道绿化是否完好、河道两岸的护栏、挡墙、护坡、桥、涵、管网、泵站等河道附属设施是否损坏,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服务要求:1、河面打捞:

1)河面无动物尸体,无水花生、浮萍、青苔、水葫芦、杂草等恶性水生植物,无生产生活垃圾等漂浮物,做到即漂即捞;聚集性的油膜,泡沫,絮状物等须用滤网打捞清理。

2)河道的拦污网及其外侧区域必须清理干净。

2、打捞物清运、处置:

1)河道内打捞出的水生植物、漂浮物等垃圾,禁止长时间堆放在护岸及河坡上,即捞即运,合理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禁止施洒除草剂等农药处理水生植物,河道内粉碎的水生植物必须打捞清除,避免造成水质污染。

3)水草、漂浮物等打捞上来确需临时集中堆放的,成交人必须与堆放场地管理部门协商、对接好,不得产生其他矛盾。

3、突发保洁:突发水污染、水藻爆发等事件,成交人应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照有关部门的专业要求进行处置;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过后的24小时内,成交人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干净整洁。

4、巡查制度:日常保洁11条的河道必须每日巡查,主要巡查河道红线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口,及时发现并封堵污口,同时排查污水来源;对河道两岸的护栏、挡墙、护坡、桥、涵、管网、泵站等河道附属设施是否有自然损坏现象,并负责总费用小于5000元的小维修,对发现人为恶意破坏行为要立即制止并通知业主,调控河道水位,根据需要开关河道上的相关补水泵闸。其它需巡查的8条河道至少每半月巡查一次,主要巡查河道红线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口,及时发现并上报;对河道两岸的护栏、挡墙、护坡、桥、涵、管网、泵站等河道附属设施是否有自然损坏现象,对发现人为恶意破坏行为要立即制止并通知业主,同时将巡查情况形成报告报业主。

5、标语设置:日常保洁的11条河道,需按照发包方要求在河道上设置相应的防溺水宣传标牌,并对破旧的标牌及时更换。

6、其他:

1)文明施工:保洁作业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设施设备干净,不得与群众产生冲突,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2)安全施工: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且正确穿戴救生设备,每天检查设施设备,确保船只正常运行。

3)每天按规定实时上传特定点位照片及日常工作状态照片。

4)突发性事件应急响应时间为 1小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开展处置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1)成交人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采购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成交人在同采购方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垃圾的运输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垃圾运输中产生的风险。

3)成交人应提高安全意识,提供实施外包服务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包括垃圾清理、交通运输、垃圾装卸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安全风险责任。

4)垃圾必须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如发生中途随意倾倒或填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5)成交人如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名单:新民、陈文红、陈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45%1000万元(含)~ 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金额为:278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人信息

    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四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262790618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徐相芹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773800561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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