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井窠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项目生产基地设计(二次招标)的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FJTC-1812105-1
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井窠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项目生产基地设计(二次招标)招标一事,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1、附件中的: 图纸和附件222 无法下载
答:详见最新上传的附件 。
2、我们单位前序的设计资质证书已于2019年1月20日到期,单位2018年12月前就将纸质版资质延续文件资料邮寄给住建部,后来得知现在资质延续文件需要同时在住建部网站提供电子版,加上中国传统春节和现在“两会”的原因,目前住建部的工作全部停止,具体发证工作需等待“两会”开完后才能办理,住建部然后给出具了一个受理回执单,另外我们单位是有着70多年历史的老国有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是不存在问题的。但是目前这种资质状况(过期的资质证书与受理回执单)具体能否参与投标请你们给予肯定回复,万分感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五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和政府部门出具的受理单扫描件,并出具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和澄清,若投标人所承诺的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投标人即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南平高建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