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D显示屏,品牌AET,型号DH40,制造厂商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数量一块,价格591000元,
2、LED发送盒(或控制器或控制系统),品牌AET,型号AET-MTB(2U)-a,制造厂商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数量一台,价格23800元,
3、电脑和播控软件,品牌AET,制造厂商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数量一台,价格5200元,
4、LED配电箱,品牌AET,型号PD-100KW,制造厂商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数量一台,价格7500元,
5、辅材,国产定制,制造厂商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数量一批,价格62788元,
6、钢结构安装及调试,国产定制,制造厂商东莞阿尔泰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数量一套,价格28000元。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8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等。
2、交货地点:宁乡市融媒体中心大会议室内。
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后10日内需送达、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包含所有费用,包装为航空箱体。
按投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出货。
按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乙方保证及时按投标内容要求提供货物,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和验收货物。
1、任何一方具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害、可预期利益、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违约金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计算。
2、在产品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免费予以更换或者退货;因产品质量或其他乙方原因,在合理期限内乙方未予以更换退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将产品投入使用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供应产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因产品质量瑕疵引起的事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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