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回收处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拟实施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回收处置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竞价方式选择成交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一、竞价标的:
1、项目内容: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回收处置项目(实物按现场踏勘为准);
2、项目要求:废旧物资清走,不许就地作业分离污染场地,清理场地运走的非构件垃圾;清运完废旧物资后的场地清理(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文本条款);
3、回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珠江电厂仓库、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珠江电厂仓库;
4、回收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具备废旧金属回收与销售处理的经营范围;
3、响应人具有相关的废旧金属回收业备案书(证);
4、报价响应人没有被卖方或其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竞价原则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废物料清理、装卸、运输、保险、税费、风险费用、不可预见费及清运完废旧物资后的场地清理,运离厂区等全部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报价含13%增值税;
请按照竞价文件的报价表格式报价。本项目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卖方设有底价,本项目底价为:大写:壹拾叁万元整(含税)¥:13万元。
3、否决条款: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否决响应人的报价和竞价资格:
3.1、响应人不符合本公告第2条资格条件的;
3.2、响应人电脑机器特征码与其他响应人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3.3、响应人没按竞价文件中的报价表格式要求报价的;
3.4、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经卖方核实批准的;
3.5、初始报价低于底价的。
4、响应人应了解报废物资后再报价,如成交单位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询价人的相关制度考核;
四、开启、评审、竞价、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启
到达开启时间后,卖方同时开启所有响应人的初始报价,若递交报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则不开启初始报价,本次竞价失败。
评审
开启初始报价后,由卖方对所有响应人的初始报价文件做评审,符合“二、资格条件”要求,且未因“三、项目竞价原则”的“4、否决条款”而被否决响应资格的响应人为有效响应人。
竞价
1、经评审,有效响应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
2、竞价环节的预设时长为三十分钟,若在竞价环节的最后五分钟没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若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时间将于该报价提交成功的时刻起往后顺延五分钟,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五分钟中内没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而结束竞价环节。
3、进入竞价环节后,竞价响应人在其初始含税总报价的基础上做正向竞价,加价梯度值为1000元。竞价响应人每次加价的幅度为梯度值的整倍数(每次加价幅度最高为梯度值的5倍)。
4、竞价结束后卖方将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发起价格确认,该响应人须在平台上传竞价后的最终报价。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有效响应人在竞价环节的最终出价相同且均为最高报价,则以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高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注册资金一样的,则按摇珠方式确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卖方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结果由卖方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成交人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布后30天内与卖方签订合同。
4、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地点与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合同格式”)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卖方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询价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五、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3日16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须在报名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已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任一采购组织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身份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六、踏勘现场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4时现场查看,集中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珠江电厂仓库,到现场踏勘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进厂(穿长袖、带安全帽穿工鞋)要求;
七、卖方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卖方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八、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如下:报价表(若报价表签名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需附有经营范围内容)、废旧金属回收业备案书(证)、其他报价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初始报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4 年7月18日14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初始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
联系地址: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城区环市大道北与厂前路交叉口向北环市大道北23号发展电力大厦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39001521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卖方: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拟实施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回收处置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竞价方式选择成交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一、竞价标的:
1、项目内容: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部分库存物资回收处置项目(实物按现场踏勘为准);
2、项目要求:废旧物资清走,不许就地作业分离污染场地,清理场地运走的非构件垃圾;清运完废旧物资后的场地清理(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文本条款);
3、回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珠江电厂仓库、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珠江电厂仓库;
4、回收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具备废旧金属回收与销售处理的经营范围;
3、响应人具有相关的废旧金属回收业备案书(证);
4、报价响应人没有被卖方或其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竞价原则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废物料清理、装卸、运输、保险、税费、风险费用、不可预见费及清运完废旧物资后的场地清理,运离厂区等全部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报价含13%增值税;
请按照竞价文件的报价表格式报价。本项目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卖方设有底价,本项目底价为:大写:壹拾叁万元整(含税)¥:13万元。
3、否决条款: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否决响应人的报价和竞价资格:
3.1、响应人不符合本公告第2条资格条件的;
3.2、响应人电脑机器特征码与其他响应人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3.3、响应人没按竞价文件中的报价表格式要求报价的;
3.4、响应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经卖方核实批准的;
3.5、初始报价低于底价的。
4、响应人应了解报废物资后再报价,如成交单位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询价人的相关制度考核;
四、开启、评审、竞价、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启
到达开启时间后,卖方同时开启所有响应人的初始报价,若递交报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则不开启初始报价,本次竞价失败。
评审
开启初始报价后,由卖方对所有响应人的初始报价文件做评审,符合“二、资格条件”要求,且未因“三、项目竞价原则”的“4、否决条款”而被否决响应资格的响应人为有效响应人。
竞价
1、经评审,有效响应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
2、竞价环节的预设时长为三十分钟,若在竞价环节的最后五分钟没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若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时间将于该报价提交成功的时刻起往后顺延五分钟,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五分钟中内没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而结束竞价环节。
3、进入竞价环节后,竞价响应人在其初始含税总报价的基础上做正向竞价,加价梯度值为1000元。竞价响应人每次加价的幅度为梯度值的整倍数(每次加价幅度最高为梯度值的5倍)。
4、竞价结束后卖方将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发起价格确认,该响应人须在平台上传竞价后的最终报价。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有效响应人在竞价环节的最终出价相同且均为最高报价,则以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高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注册资金一样的,则按摇珠方式确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卖方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结果由卖方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成交人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布后30天内与卖方签订合同。
4、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地点与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合同格式”)
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卖方根据不良供应商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不同期限参与询价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五、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3日16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须在报名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已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任一采购组织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身份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六、踏勘现场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4时现场查看,集中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珠江电厂仓库,到现场踏勘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进厂(穿长袖、带安全帽穿工鞋)要求;
七、卖方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卖方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八、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如下:报价表(若报价表签名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需附有经营范围内容)、废旧金属回收业备案书(证)、其他报价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初始报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4 年7月18日14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初始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
联系地址: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城区环市大道北与厂前路交叉口向北环市大道北23号发展电力大厦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39001521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
卖方: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