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实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湘潭市九华开发区发展路以南,长潭西高速以西。
2.3 建设规模及概况: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项目,总用地约350.78亩,总建筑面积约28500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10%~20%,建筑控制高度≤50米,机动车停车位工业配套用房按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置,厂房物流仓储按0.2车位100m2,非机动车位:工业配套用房按0.5车位100 m2建筑面积配置。项目总投资约 91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57000万元。
本次招标为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工程,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本项目勘察综合单价上限值为100元/米,暂定总深度约5500米,暂定总金额55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核为准。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勘察周期:总工期 20日历天,比选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注: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以上服务内容的费用】。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格及技术要求:
5.1 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5.2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3 比选申请人近5年(以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7万的房屋建筑类勘察入围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5.4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不接受投标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5.5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比选申请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从2022年07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通知公告(http://yhjkq.changsha.gov.cn/xxgk50/tzgg39/)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6.2 比选申请人若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年07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含)以不署名的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275436517@qq.com。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申请单位名称;
6.3 项目答疑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修改以及澄清文件将在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http://yhjkq.changsha.gov.cn/xxgk50/tzgg39/)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比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比选人概不负责;
7、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7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
7.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康庭园17号栋四楼小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14:30时 。
8.2 开标地点:康庭园17号栋四楼小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的西北角)。
8.3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比选将被拒绝。
9、比选保证金
9.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比选申请文件;
9.2 未按要求承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0、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室或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731-85079735、0731-85079669、0731-85186108
1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南南庭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79号康庭园17栋;
联 系 人: 王兰 ;
电 话: 18073119631 ;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56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13723882641;
邮 箱:275436517@qq.com 。
湖南南庭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3日
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7.13.doc 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7.13.doc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比选人 | 湖南南庭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位于湘潭市九华开发区发展路以南,长潭西高速以西 |
4 | 工程概况 | 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项目,总用地约350.78亩,总建筑面积约28500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10%~20%,建筑控制高度≤50米,机动车停车位工业配套用房按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置,厂房物流仓储按0.2车位100m2,非机动车位:工业配套用房按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置。项目总投资约91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57000万元。 |
5 |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 本项目勘察综合单价上限值为100元/米,暂定总深度约5500米,暂定总金额55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核为准。本次招标为雨花智能制造·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项目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6 | 资金来源 | 自筹 |
7 | 勘察周期 | 总工期20日历天,比选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
8 |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本项目比选公告第5条的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比选文件的获取 | 见本项目比选公告第6条 |
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8日14:30时 |
12 | 比选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 |
13 | 比选保证金 | 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附件;2未按要求承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4 | 比选文件份数 | 开标时,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比选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15 | 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 康庭园17栋四楼小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西北角) |
16 | 是否退还比选文件 | 否 |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 14:30时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康庭园17号栋四楼小会议室(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西北角 )。 |
18 | 比选委员会的组建 | 比选委员会组成:由3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
19 | 评审办法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20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勘察费用设综合单价上限值:100元/m,暂定总深度5500米,暂定总金额55万元,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上限值,否则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
21 | 招标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元,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拒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
22 | 类似加分业绩要求 | 比选申请人近5年(以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接过合同金额≥38万元的详细勘察项目。注:提供合同和中选通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
23 | 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 6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不接受投标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
24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资料的审核 |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下列证件及证明文件,交与评审委员会审核: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2、湖南省外企业的需提供《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查询网址截图;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比选申请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6、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比选现场,还应出示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权数取值 |
1 | 技术部分(K1) | 0.4 |
2 | 商务部分(K2) | 0.2 |
3 | 比选报价部分(K3) | 0.4 |
序号 | 投标比选申请人名称 | 企 业 | 项目负责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事业单位社保证明或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 结论 | ||||||
序号 | 投标比选申请人名称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资质证书 | 企业入围业绩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查询网址截图 | 相关专业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不接受投标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事业单位社保证明或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 结论 |
1 | |||||||||||
2 | |||||||||||
3 | |||||||||||
4 | |||||||||||
5 |
资格审查合格比选申请人名单( 家) | ||
序号 | 合格比选申请人名称 | 审查结果 |
资格审查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名单( 家) | ||
序号 | 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不合格原因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合格条件 | 不合格条件 | 评定结果(通过/不通过) |
1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 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 | 有效 | 无效 | |
3 | 是否有多个报价 | 一个报价 | 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申明那个有效 | |
4 | 比选报价 | 符合控制价要求 | 不符合控制价要求 | |
5 | 是否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 | 没有 | 有 | |
6 | 对比选文件响应有无重大偏差或偏离 | 没有 | 有 | |
7 | 是否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比选申请文件中没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综合评定结果(以上内容一项不通过则资格审查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分值 | 评委计分 |
1 | 勘察方案 | 25 | 全面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 23-25 | |
1 | 勘察方案 | 25 |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2 | |
1 | 勘察方案 | 25 | 欠合理的 | 17-19 | |
1 | 勘察方案 | 25 | 未提供的 | 0 | |
2 | 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 20 | 措施合理、有效,全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 15-20 | |
2 | 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 20 | 措施较合理、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14 | |
2 | 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 20 | 措施欠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 | |
2 | 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 20 | 未提供的 | 0 | |
3 | 安全文明措施 | 10 | 措施合理、有效,全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 9-10 | |
3 | 安全文明措施 | 10 | 措施较合理、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8 | |
3 | 安全文明措施 | 10 | 措施欠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
3 | 安全文明措施 | 10 | 未提供的 | 0 | |
4 | 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 10 | 措施合理、有效,全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 9-10 | |
4 | 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 10 | 措施较合理、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8 | |
4 | 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 10 | 措施欠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
4 | 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 10 | 未提供的 | 0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 | 措施合理、有效,全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 9-10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 | 措施较合理、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8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 | 措施欠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0 | 未提供的 | 0 | |
6 | 勘察工期保证措施及勘察成果清单 | 10 | 全面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 9-10 | |
6 | 勘察工期保证措施及勘察成果清单 | 10 |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8 | |
6 | 勘察工期保证措施及勘察成果清单 | 10 | 欠合理的 | 6 | |
6 | 勘察工期保证措施及勘察成果清单 | 10 | 未提供的 | 0 | |
7 | 服务承诺 | 5 | 服务承诺优,且详细细致。 | 5 | |
7 | 服务承诺 | 5 | 服务承诺满足一般要求。 | 3-4 | |
7 | 服务承诺 | 5 | 未提供的 | 0 | |
8 | 合理化建议 | 10 | 合理、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10 | |
8 | 合理化建议 | 10 | 较合理、有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8 | |
8 | 合理化建议 | 10 | 欠合理的 | 6 | |
8 | 合理化建议 | 10 | 未提供的 | 0 | |
总计 | 100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委计分 |
1 | 比选申请人类似业绩 | 比选申请人近5年(以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接过合同金额≥38万元的勘察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计6分,最高计30分。注:提供合同和中选通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 30 | |
2 | 比选申请人体系认证 | 1、具有CMA认证(或比选申请人出资设立的检测机构具有CMA认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的计8分; 2、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计7分,只通过其中一项或者两项体系认证的计2分。注: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15 | |
3 | 团队实力 | 1、主要勘察技术和专业人员配备低于6人计0分;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同时,每提供一个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勘察技术或专业人员加5分,最多加20分注: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20 | |
4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荣誉奖项 | 拟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以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合同金额≥38万元勘察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多计15分。注:提供合同和中选通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获得房屋建筑类省级或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勘察项目)一等奖的每个计5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计2.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计1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注:提供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20 | |
5 | 投入的机械、设备、仪器 | 1满足项目需要计15分;2、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计8分;3、不能满足项目需求计0分。 | 15 | |
合 计 | 100 |
序号 | 评委姓名比选申请人名称 | 技术部分评审得分 | 商务部分得分 | 报价部分评审得分 | 总分 | |||
序号 | 评委姓名比选申请人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平均分 | 商务部分得分 | 报价部分评审得分 | 总分 |
排 序 | 比选申请人 | 总分 |
第一名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 |
排 序 | 中选候选人 | 总分 |
第一名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比选报价 | 元/米(地勘钻孔长度约5500米) | ||
勘察工期 |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及职称 | ||
备注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执业资格 | 类似项目经验 | 身份证号码 |
1 | |||||
2 | |||||
3 | |||||
……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总数 | ||||||||
类别 | 技术人员 | 管理人员 | 其他人员 | 合计 | 备注 | |||
类别 | 小计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管理人员 | 其他人员 | 合计 | 备注 |
人数 | ||||||||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职务 | 职称/执业资格 | 相关工作年限、工作经验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 生产能力 | 设备来源(自有或租赁) | 目前所在地 |
比选申请人全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企业资质 | 1.资质: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单位: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工总人数(人) | ||
法定代表人 | 1.姓名: 2.职称: | ||
总工程师 | 1.姓名: 2.职称: | ||
联系方式 | 1.地址: 2.邮编: 3.电话: 4.传真: 5.E-mail: | ||
开户银行 | 1.名称: 2.账号: | ||
单位简介 | |||
组织机构框图 |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工程概况 |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制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制定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