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2023年保税油委托运营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dy-20231215-000004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工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31215-000004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石油燃料油销售公司2023年保税油委托运营服务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运营服务 1 6% 2023-12-28 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务委托 费用为450万元。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因燃料油公司管理及业务人员不足,为顺利开展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油公司”)相关业务,2023年度燃料油公司保税燃料油、内贸燃料油及成品油业务的采购、销售业务委托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新能源公司”)承接。石油新能源公司主要负责制订相关业务的年度采购、销售工作实施计划、年度预算、营销策略、月度及临时性采购方案,并负责跟踪研究市场、组织开展客户分析和维护、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跟进应收款催收等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燃料油公司为石油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石油新能源公司和燃料油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业务独立。当前燃料油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保税燃料油、内贸燃料油及成品油经营,但因燃料油公司配置的管理及业务人员不足,无法独立开展相关业务。
石油新能源公司是一家有着成熟油品业务经验的单位,其长期从事燃料油和成品油等业务的经营,一直运营良好。同时,石油新能源公司的管理及业务人员工作经验丰富,是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相关业务由石油新能源公司代为运营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并保障各项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省属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的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本次采购情形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临江金座1号楼9层至11层
八、公示有效期: 2023-12-15 至2023-12-18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孙工 电话: 15268106208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座5楼 电子邮箱:zpfszfcg@zj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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