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微信公众号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竞争性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zb-npyc-2021003-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0599-8639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微信公众号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竞争性公告

  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委托,对南平市分行微信公众号运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WLZB-NPYC-2021003-1

  2.采购项目内容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详见谈判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购买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购买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41号3楼。

  3.3购买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谈判文件售价:贰佰元人民币,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如电话、网络),售后不退。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7月15日(北京时间)9:00之前提交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东山路2号二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15日(北京时间)9:00;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东山路2号二楼会议室;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有)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东山路2号金辉大厦;

  电话:0599-8625053;

  联系人:刘琰;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41号3楼

  电话:0599-8639366

  联系人:谢女士

  11.协商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账号:3500 1672 4330 5250 5240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12.特别提示

  12.1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2.2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2.3注意后附“谈判项目一览表”规定的服务期限。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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