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光伏部分EPC总承包工程
金额
24698.0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光伏部分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JG2024-5359)]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为准),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991-5368087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F座15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51365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招标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光伏部分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JG2024-5359)]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为准),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24698.024255 | 28872.00000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757013137P | 913601001583697136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满足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2025年6月20日24时前通过供电局及质监相关验收、全容量并网投产。) | 满足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2025年6月20日24时前通过供电局及质监相关验收、全容量并网投产。) |
资质能力条件 | 资质:1、注册资金153.18亿 2、已具有(2)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或可以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3、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 业绩:1.大同市云冈区100MW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上高县徐家渡镇万坑50MW、泗溪镇马岗50MW 赣能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 资质:1、注册资金10亿 2、已具有(2)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或可以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3、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 业绩:1.中电国瑞河北省冀南电网500MW户用光伏项目EPC+运维(3年)工程总承包 2.大唐内蒙古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霍林郭勒100MW复合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豆乃国 | 谢海宁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鄂1422020202102486 | 一级建造师赣136200720210280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991-5368087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新广场F座15楼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51365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招标人: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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