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地铁5号线8站新增带电监测及显示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项目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地铁5号线8站新增带电监测及显示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2023-10-19
)
序号 采购名称 采购数量 交货期 1 2023001404005010 1.00
(
2023-10-19
)
项目编号 | 21821 |
---|---|
项目名称 | 北京地铁5号线8站新增带电监测及显示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采购类别 | 工程采购 |
采购项目分类 | 机电安装 |
所属单位 | 供电分公司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报名截至日期 | 2023-10-24 13:30:00 |
项目状态 | 供应商报名中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
项目联系人 | 李培 |
联系电话 | 62292261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德胜门西大街甲五号 |
报名资质要求 (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参选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3、参选人未被列入地铁公司参选人失信惩戒名单。 4、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联系人、交叉控股等关联关系的参选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提供关联关系声明,需体现不存在以上关联关系,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参选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一)如施工单位同时具有满足要求的施工及设计资质,可以施工单位独自参选; 7、(二)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如施工单位没有设计资质,应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9、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格式自拟,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盖章) 1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 11、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章) 12、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复印件加盖章) 13、参选人须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在95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工程项目业绩证明类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工程概况页、金额页 14、接130-双方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单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5、本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所有声明、承诺书等文件中使用的企业称谓均需使用此名称。 |
采购需求说明文件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