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HY-2024-125
二、项目名称:淮上区梅桥镇梅桥村精神障碍康复站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蚌埠市四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太平街513-1号21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整(¥4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淮上区梅桥镇梅桥村精神障碍康复站点服务项目 |
采购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服务周期 |
一年 |
缺陷责任期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濂、高群、杜宏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金额为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碧桂园 1 号楼 1 单元 101 室,联系电话:17755205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蚌埠市淮上区梅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蚌埠市淮上区梅桥镇
联系人:刘建邦
电 话:19955218395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碧桂园 1 号楼 1 单元 101 室
联系人:张愿
电 话:17755205100
本招标公告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