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永久用电工程(A、G、B、F、C地块)监理【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0112-47-01-828090 | ||
投资项目名称 | 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永久用电工程(A、G、B、F、C地块)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永久用电工程(A、G、B、F、C地块)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中泰天境花园东侧,广汕公路以南,丰彩街以西。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866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25863㎡,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55113㎡,架空层建筑面积约2680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7089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如社区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综合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厅、社区服务站、文化室、社区卫生站、肉菜市场、居民健身场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托儿所、小学、邮政所等)、市政公用设施(如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等)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永久用电工程(A、G、B、F、C地块)新装变压器配电工程、双公变电房工程、高低压配电房工程、应急发电车系统工程、住宅电表一户一表安装工程(不含公变低压柜出线至竖井的母线槽)、充电桩车位表安装工程、柴油发电机工程、教育装备采购标。电压等级为10kV,用电设备容量合计42950kVA。福山村、福洞村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420290万元,概算总投资412057.47万元,概算建安费约368724.92万元。永久用电工程建安费约6785.35万元,其中:永久用电工程(A、G、B、F、C地块)建安费约4580.54万元,教育装备采购(含教学厨房采购和教学设备)工程建安费约255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以及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造价咨询(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2.3条。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6.9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14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14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14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037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3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220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